•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7 15:31:49 股吧网页版
新修订的渔业法将于明年5月1日施行
来源:财联社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渔业法,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将进一步促进渔业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对渔业养殖业,新修订的渔业法明确,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科学合理利用适于养殖的水域、滩涂发展养殖业,支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质量安全的养殖模式。对渔业捕捞业,明确国家根据捕捞量低于渔业资源增长量的原则,确定渔业资源的总可捕捞量,实行捕捞限额制度。对渔业资源保护,明确国家加强重要渔业水域保护。国家加强对水产种质资源的调查、收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建立水产种质资源库。禁止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从事捕捞活动,禁止违规垂钓。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