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来源:财联社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12月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加强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理,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明确,从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设计、生产、进口、维修和飞行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适航许可,按照规定无需取得适航许可的除外。从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生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进一步强化民用航空安全保障,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明确,禁止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的“激光”,对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禁止行为作出具体列举,规定航空运输企业、民用机场安全运营保障能力不足时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此外,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还对法律责任等有关条款予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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