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明确,在总结前期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内容分为三部分:一是建立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框架。将本外币资金池业务纳入统一管理,并鼓励企业以本币开展资金池业务;同时,明确由各地国家外汇局分局“一个窗口”对外,为企业办理资金池业务备案登记等,减少企业“脚底成本”。
二是便利跨国公司跨境归集划转资金。设定与资金池成员企业所有者权益相挂钩的外债和境外放款集中额度,支持跨国公司额度内自主高效调配使用资金。
三是完善资金池业务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了跨国公司和合作银行资金池业务办理规范,要求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国家外汇局分局加强统计监测,开展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相比以往跨境资金池政策具有多个突出亮点。”国家外汇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介绍,其一,集中管理跨境资金。允许主办企业集中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的本币和外币资金,实现统一调度和统筹使用。其二,灵活调剂归集额度。适度调整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跨国公司可以分别在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的3.5倍和0.8倍内融入外债、开展境外放款。其三,便利开展经常项目业务。跨国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通过主办企业办理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或轧差净额结算。其四,简化业务办理手续。
专家表示,全国推广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既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生动体现,也是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
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政策受到经营主体的普遍欢迎。一家总部位于沿海地区、业务覆盖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外贸企业表示,通过一体化资金池,企业跨境结算更加顺畅,有效降低了汇兑成本和财务风险,为扩大国际业务布局提供了有力支持。
市场普遍认为,政策的全国推广,有助于形成统一、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增强经营主体对我国跨境金融管理政策的信心。
据国家外汇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范围内符合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申请要求的跨国企业约300家,现阶段已有98家企业通过试点落地相关业务。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将加强业务指导,通过多种渠道向企业宣介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的内容和操作要点,帮助经营主体充分理解政策,更好享受政策红利。”国家外汇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表示,下一步将不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