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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7 00:30:00 股吧网页版
风险要厘清、收益能算清 三类资管产品信披迎全新规范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黄坤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黄坤)过去,部分资管产品“看不懂、算不清、厘不清”的情况,一度困扰着投资者,如今这些问题将迎来改变。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明确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基本原则、责任义务、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督促机构严格履行信义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业内人士认为,办法构建了“同类业务、相同标准”的统一监管规则,并对三类资管产品做了“差异安排”,提升了监管一致性。办法的落地和实施,短期将增加资管机构合规成本,但长期将推动资管行业朝着规范化和专业化的方向健康发展。

  统一监管规则兼顾产品差异

  长期以来,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虽同属“大资管”范畴,但在信息披露方面均无专门的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现行要求分散在不同制度中,存在标准不完全一致等问题,亟须构建适合三类资产管理产品特点的信息披露制度,统一监管规则,强化信息披露行为监管。

  办法立足“同类业务、相同标准”,统一明确了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责任义务、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同时充分尊重三类产品市场定位、客群基础等客观差异,作出针对性安排。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薛洪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此次资管产品信息披露规范的关键,在于“统一规则”与“差异安排”的结合。“办法通过统一监管规则和制定三类产品各自信息披露自律规范的‘1+3’信息披露规则体系,统一了上述三类产品信披的基本要求,又为后续细化留有空间。”

  同时,办法明确,要区分公募和私募产品要求。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提及,公募产品信息应当至少通过行业统一信息披露渠道,即中国理财网进行披露,同时按照与投资者的约定通过全国性金融类主流媒体或者其他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私募产品信息可以通过与投资者约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对此,东方金诚金融业务部高级副总监朱萍萍向记者表示,信息披露渠道拓展至全国性金融类主流媒体,旨在借助其权威性与公信力,消除不同资管产品间的信息披露差异,确保信息披露的统一性和标准化,同时能够让普通投资者获取信息更加便捷,保障投资人的知情权。

  产品情况“三清” 不得随意调整业绩基准

  此前,部分资管产品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够直观,普通投资者在理解产品结构、风险特征和收益逻辑时存在一定难度。办法以产品生命周期为脉络,规范募集、存续、终止各环节信息披露,推动实现产品情况“三清”,即销售看得清、风险厘得清、收益算得清。

  在产品募集环节,办法重点对业绩比较基准披露进行了规范,要求说明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原因、测算依据或计算方法,且原则上不得调整基准。

  “这是直击行业痛点的一项规范和安排。”华东某银行理财公司投研部人士表示,过去在部分资管产品运作过程中,存在存续期内随意更换业绩比较基准的现象,通过调整基准来弱化业绩不佳的表现,客观上对投资者形成误导。

  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对上证报记者表示,针对部分机构通过夸大历史业绩、模糊收益表述等方式进行营销的现象,办法通过强化全周期风险提示、明确业绩基准调整边界,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引导资管机构回归投研能力和资产管理本源。

  此外,办法还结合机构业务实践,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信息披露作出优化安排,明确了成立未满七日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及份额,不得展示该产品及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办法对现金管理产品的成立时间进一步细化,有助于约束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收益‘打榜’行为。目前银行理财‘打榜’产品主要通过一日或者两日的短期收益释放来冲高收益表现,投资者持有期收益和展示收益落差很大。”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杨海平对记者表示。

  攻坚合规改造竞争逻辑改变

  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正式施行,这意味着银行保险机构还有约8个月的调整过渡期。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办法的影响并不止于提高合规要求,也将改变资管行业的竞争逻辑。

  从短期看,新规实施无疑将增加机构的合规成本。薛洪言表示,在过渡期内,银行理财公司、保险资管机构等需完成信息披露制度和产品文本的整体修订,同时推进系统改造,并与理财登记托管等行业基础设施做好对接。

  杨海平也建议,银行理财公司、保险资管机构等应充分利用过渡调整期,对现有信披实践进行全面“体检”和修订,进一步夯实内控制度;同时,优化运营管理系统,以支撑信披新规范实施。

  从长期看,信披规范程度将从“合规要求”转化为“核心竞争力”。周毅钦认为,办法通过细化披露要求、提高违规成本、统一行业标准,推动提示披露责任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有助于提升投资者信任度,促进资管业务规范化,提升机构和产品整体竞争力。

  “未来,资管行业的竞争力,取决于谁的信披更规范、投研更扎实、管理更专业。”薛洪言表示,机构应将高标准信披,内化为展示诚信与专业的核心竞争力,才能行业分化中赢得持续优势。

  总体来看,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并非简单的监管加码,而是通过制度优化,推动资管行业信息披露更加规范,从“规模导向”走向“质量导向”,进而赢得投资者长期信任与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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