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6 22:58:59 股吧网页版
学习笔记|坚持创新驱动,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特约评论员熊夏柠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明年经济工作要抓好的八大重点任务,其中要求,要坚持创新驱动,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制定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方案。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称《建议》)中指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国式现代化要靠科技现代化作支撑。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统筹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抢占科技发展制高点,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

  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强化科技创新,需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等关键部署中。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建议》多次提及“科技”和“创新”,体现了科创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重要驱动作用。

  同时,科创还需要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让创新与产业深度融合。《建议》也提出,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着力打造新兴支柱产业。实施产业创新工程,一体推进创新设施建设、技术研究开发、产品迭代升级,加快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完善产业生态,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加快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建议》提出打造新兴支柱产业,加快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这将催生出数个万亿级甚至更大规模的市场;《建议》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推动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些产业蓄势发力,未来10年新增规模相当于再造一个中国高技术产业,为我国经济大盘、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动能。

  同时,国家也正在实实在在地支持创新创业,近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只区域基金同步设立运行。这是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关键举措,也是积极参与国际科技竞争的应对之举。近年来,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成效显著。今年9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香港发布《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世界百强创新集群”排行榜,深圳—香港—广州创新集群首次超越日本东京—横滨集群,跃居榜首,美国圣何塞—旧金山集群上升三位,排名第三。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的相关统计,广东7家企业入围2024年度全球PCT专利申请50强;大湾区内地9市,2024年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位居全球第五,居我国总体和美日韩之后。广州、深圳深化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持续建设10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21个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8个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当前,广东知识产权地区发展指数位于全国前列,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36.77万件,累计PCT国际专利申请量30.47万件,均居全国首位,区域创新综合能力连续8年领跑全国。

  另外,今年伦敦凭借在风险资本交易中排名第三的优势,从第21位攀升至第8位。这可以管窥到风险投资对创新的重要支持作用。因此,下一步鼓励创新创业方面,需要加大引导,从创投和金融方面支持企业鼓励企业加大创新的研发投入。这也是日前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启动的题中应有之义。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