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9号——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支持尚未形成一定收入规模的优质商业火箭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
其中,《指引》将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阶段性成果明确为:“在申报时至少实现采用可重复使用技术的中大型运载火箭发射载荷首次成功入轨”。
作出细化规定
结合商业火箭领域科技创新实际情况和生物医药领域第五套上市标准企业审核实践,《指引》就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作出细化规定。
具体来看,《指引》共14条,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一是细化明显技术优势要求。明确主营业务为“商业火箭自主研发、制造及航天发射服务”,更加看重发行人的“硬科技”属性。要求企业需在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基础上具备明显技术优势或重大突破,关注核心技术产品以及关键部件的自主研发情况,以及运载能力及一箭多星能力等关键指标。对于承担国家任务、参与国家工程项目的商业火箭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二是明确阶段性成果内容。要求企业“在申报时至少实现采用可重复使用技术的中大型运载火箭发射载荷首次成功入轨的阶段性成果”,且后续在技术方面不存在影响承担发射任务的重大不利事项。
三是规定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要求企业在商业火箭的研发、制造过程具备相关承研承制资质,在商业火箭发射前应取得发射许可。
四是明确市场空间具体要求。要求商业火箭企业排名靠前、在产业链中占据重要地位,取得相关市场主体的较高认可。发行人的商业火箭业务或产品应该有清晰的目标市场,相较于竞争对手具有先发优势,在研发进度、关键指标等方面位于行业前列。发行人应当为商业火箭业务或产品从技术验证到规模运营制定清晰明确、切实可行的商业化安排。
商业航天全产业链企业
加速登陆资本市场
近年来,从上游硬件层到中游支撑层再到下游应用及服务层,商业航天全产业链企业正在加速登陆资本市场。
早年间,中国卫星、航天电子等大国重器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近些年,国内遥感卫星应用龙头航天宏图、“千帆星座”的核心供应商航天环宇、卫星导航产品已成功应用于“朱雀”“长征”等多型火箭的盟升电子、星载业务产品已转入批量交付阶段的臻镭科技、突破火箭发动机推力室内壁产品的斯瑞新材等企业登陆科创板。
整体来看,商业航天作为涵盖火箭发射、卫星制造与运营、太空旅游等市场化航天活动且潜在规模达万亿级的新赛道,正在资本市场的支持下驶入发展快车道。其中,商业火箭研制及发射业务作为商业航天中游核心环节,承担“承上启下”的关键枢纽职能。受到产品技术复杂度高、资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商业火箭企业正处于大规模商业化进程的关键时期,亟需发挥资本市场的支持作用。
为了进一步支持商业航天产业的发展,2025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意见明确,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政策发布后,多家火箭公司陆续提交IPO辅导备案。
业内人士表示,《指引》的发布为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第五套标准发行上市提供了通道。商业航天领域上下游企业、已形成一定规模收入的商业火箭企业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用多元包容的上市标准登陆科创板及其他多层次市场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