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印发《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规则》 规范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业务行为
来源:财联社
为适应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需要,加强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业务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修订了《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规则》。运营机构为直接参与者开立的CIPS账户应当为零余额账户,该账户不计息、不得透支,场终(日终)余额为零。CIPS账户内资金属于开立该账户的直接参与者,不属于运营机构自有财产。运营机构应当统一管理参与者的账户。一个直接参与者在CIPS只能开立一个零余额账户。间接参与者在CIPS不开立账户。根据CIPS业务需要,运营机构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清算账户,用于集中存放参与者办理CIPS业务的结算资金,与运营机构其他用途资金分户核算。直接参与者依据其CIPS账户余额享有相应权益。该账户不得透支,场终(日终)余额为零。运营机构不得在商业银行开立账户存放CIPS参与者办理CIPS业务的结算资金、不得形成清算资金沉淀。 直接参与者可根据清结算需求,通过其自身或其资金托管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清算账户对CIPS账户进行流动性管理。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