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程茹欣
据上交所官网,12月25日,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沈鼓集团”)主板IPO获受理。
资料显示,沈鼓集团是我国通用机械工业的战略型、支柱型、领军型企业,主要产品为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以及核泵。
报告期(2022年至2024年、2025年上半年)各期,沈鼓集团分别实现营收约73.96亿元、82.06亿元、93.09亿元、47.23亿元,归母净利润约1.81亿元、3.55亿元、4.42亿元、2.86亿元。

业绩稳步增长的同时,沈鼓集团应收账款连年攀升。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末,沈鼓集团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8.02亿元、33.31亿元、38.02亿元、37.16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39%、16.49%、16.88%、16.81%。
沈鼓集团解释称,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主要由公司产品特点和业务结算模式所决定,属于公司所处行业的普遍特点。随着公司业务的逐渐扩张,公司应收账款金额逐年上升,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基本保持稳定。

沈鼓集团坦言,虽然公司客户主要为我国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新能源等行业的大中型企业,与公司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且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信用记录,但如果未来由于国家货币政策收紧、下游行业景气度降低等原因造成客户不能按期还款,这将会使得本公司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进一步增大。尽管公司已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应收账款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但如果客户资金状况恶化、信用情况下降或者由于公司对客户管理不善,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或者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
另需注意的是,沈鼓集团资产负债率高企,报告期各期分别为82.93%、81.40%、80.13%、78.34%。
沈鼓集团提示称,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主要原因系预收款项形成的合同负债金额较大所致。虽然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仍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对长期资金及流动资金的需求将不断增加,若本公司不能及时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对本公司长期战略的实施,甚至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合规方面,报告期内,沈鼓集团子公司存在一项行政处罚。
具体而言,2024年1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作出(喀)应急罚[202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喀什气体未进行安全预评价开工建设、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批准开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给予喀什气体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沈鼓集团表示,公司已对该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并已缴清相关罚款,且该等罚款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较小。该等违法行为不涉及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该等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沈鼓集团强调,公司及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公司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据GB/T45001-20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通过加强员工培训和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