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6 13:35:00 股吧网页版
财政部: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国家层面由财政出资1000亿元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12月26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郭方明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根据国务院批复方案,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出资,在国家层面由财政出资1000亿元,在区域基金、子基金层面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国家层面由财政全额出资,是发挥财政资金政策效益的重要载体。”郭方明说,财政部门将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在政策效益上做乘法,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支持“硬科技”导向。将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基金投向的指导,聚焦“十五五”规划等国家规划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基金更多投向具有战略意义、有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项目以及外溢性强、社会效益高的领域,支撑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二是坚持“投早投小”,分担创业投资风险。引导基金坚持做“早期基金”,主要投向高成长性种子期、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基金将扮演“天使投资人”的角色,弥补市场资金不足的问题,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大对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分担全社会创新创业风险。

  三是强化投后管理。财政部将积极履行国家出资人责任,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组织行业专家对引导基金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科学论证、全面评价,重点关注政策目标的实现效果、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等,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的盈亏作为考核依据。同时,不断完善监管方式,指导基金构建覆盖“募投管退”全生命周期的风险防控体系,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