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又又又上热搜了。
今天(12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传出消息,强制性国家标准《移动电源安全技术规范》计划于2026年一季度正式发布。
这本应是提升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安全的利好消息,却在网络上引发群嘲。
多数网友的“槽点”集中在“又要买充电宝”上。他们觉得,前几个月刚因为“没有3C认证上不了飞机”而买了新的充电宝,这下担心又要因为标准更新再买一个新的,否则又上不了飞机。
对于网友的担心,相关部门最近强调,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的过渡期一般为6个月至12个月,按照原标准生产的产品可以在过渡期内继续销售和使用。
但这样的强调似乎没有什么说服力,因为今年六七月份,网友已经被充电宝“伤”了一次。
6月26日,中国民航局紧急发布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这项突如其来的规定让消费者措手不及。很多消费者无法理解,之前买的充电宝明明符合产品标准,是合格品,为何还要多此一举,必须3C认证过才能带上飞机?更让他们难受的是,不能带上飞机的充电宝想在机场寄回家时遭到快递公司拒收,机场又没有及时提供暂存服务。外国游客也是一脸茫然,他们携带的充电宝符合欧美产品标准且经过欧美机构认证,却因为“没有通过中国机构认证”,在一些机场禁止带上飞机。
心理阴影已形成,也难怪如今新国标呼之欲出,会有那么多人担心重蹈覆辙。他们明明知道在新国标实施前购买的充电宝仍能在新国标实施后使用,但不确定会不会突然再来个“不执行新国标的充电宝上不了飞机”的新规。
如果真是这样,那许多人今年7月刚买的旧国标充电宝(替代之前没有3C认证的充电宝)到了新国标正式实施的时候(按工信部的最新信息,推测在2026年的四季度至2027年的二季度),只用了不到两年就“不好用”了,造成的不便和损失该由谁承担?
从发布充电宝新国标的初衷来看,加强移动电源安全监管无可厚非。近年来,因充电宝质量问题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屡见不鲜,确实对公共安全构成了威胁。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更严格的标准,本质上是想为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筑起一道防火墙。
查看新国标征求意见稿,能感受到相关部门对公共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充电宝目前执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相比,新国标在整机、线路板、电芯三大技术领域提出了数十项改进要求。比如,产品本体必须标注“建议安全使用年限”,必须具备电池状态监测功能。又比如,强化安全测试,将热滥用测试条件提升至135±2,恒温持续60分钟,不起火、不爆炸,并将过充电测试电压提高至规定电压的1.3倍。

很多网友反映,新国标关系到大量消费者,应当花更多时间征求意见,让更多人知道新国标正在制定并发表看法。

《移动电源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
然而,政策的善意并未完全转化为公众的认同。网友抵触的其实不是充电宝新国标,而是以往一些不够透明、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的政策措施。就好比今年以来有关充电宝的一系列政策举措,并没有给消费者带来多少实质性的利好,反而是反复的“折腾”,这严重消耗了公众对公共决策的信任。
更值得深思的是,这种“事前很少打招呼甚至不打招呼”的政策措施一再出现,不禁令人怀疑,政策措施的制定者到底有没有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实际诉求?是不是在“拍脑袋”“一言堂”?
消费者只是希望相关政策措施发布前能多听意见,对于很难避免的不便,要尽早让大家知道,并在政策举措出台与正式施行之间设置合理的过渡期,让从业者和消费者都有充足的时间去接受和适应。
可就是这些看似简单的要求,却一再被那些“急匆匆”的政策举措漠视,美其名曰“产品质量安全最重要”,实则是政策举措制定中“以人为本”理念的缺失。
良政善治,良政是基础,善治是目标。要知道,最好的政策不是最严格的政策,而是最能平衡各方利益、获得最广泛认同的政策。政府部门只有不断提升合法行使权力、有效治理社会和服务人民的能力,才能真正让良政得到善治。
正因此,在充电宝新国标这件事上,相关部门还要在四方面作出改进。一是对新国标进行更加充分的科学论证和实地调研。二是配套完善的解释说明,让公众理解新国标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三是设置合理的缓冲期,明确现有产品的处理方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社会资源浪费。四是建立常态化的民意收集和反馈机制,让政策制定不再是“我说你听”,而是“双向互动”。如此,“好心办坏事”的尴尬方能避免,产品质量安全升级才能真正成为造福消费者的善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