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局陈之为:将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企业开展绿色外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张琼斯)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主任陈之为12月25日在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意见》系统集成跨境结算、投融资领域改革试点政策,为通道经贸发展营造“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政策环境。
其中,在跨境投融资方面,陈之为表示,持续简化业务流程,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围绕通道沿线企业多元化跨境投融资需求,国家外汇局以促进跨境资本高效流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目标,从三方面促进通道沿线企业跨境投融资便利。
他进一步提到,在“引进来”方面,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流程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为外资参与通道建设提供更加便捷的支付环境。
在“走出去”方面,放宽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规模限制,支持通道优势产业拓展国际市场。
在跨境融资方面,在有条件的地区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后续我们还将支持通道沿线企业开展绿色外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为通道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以及企业‘走出去’提供更为优质的外汇服务。”陈之为说。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