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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5 14:33:30 股吧网页版
两部门重拳出击立案查处1500余起金融领域“黑灰产”案件
来源:证券日报

  12月25日,公安部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部署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举措成效情况,并公布了十起典型案例。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在发布会上介绍,为从源头上化解金融领域矛盾风险,今年6月份至11月份,公安部会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发起集群打击近60次,共立案查处金融领域“黑灰产”犯罪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有效净化了金融市场生态,全力维护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安全稳定,有力保护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从根源上铲除

  金融领域“黑灰产”滋生的土壤

  据华列兵介绍,此次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有五个突出:

  一是突出靶向清理、精准研判。聚焦贷款领域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保险领域非法代理退保理赔、信用卡领域不正当反催收等重点方向,充分发挥公安经侦部门资金分析优势,先后组织开展多期专项集中研判,为集群打击靶向精准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突出集中攻坚、打深打透。强化拓展分析,注重跨机构、跨行业、跨地区犯罪延伸调查,深挖犯罪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深入拓展上下游关联案件线索和犯罪团伙,延伸打击实际操控幕后黑手,形成了对金融领域“黑灰产”活动的全链条打击格局,从根源上铲除金融领域“黑灰产”滋生的土壤。

  三是突出行刑联动、衔接高效。不断强化与金融监管部门、行业清算组织的协作配合,切实把监管数据、产业数据和警务数据整合汇聚,进一步健全了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跨部门通报机制,有效推动形成行政稽查和刑事打击无缝衔接、一体推进的常态化打击整治工作格局。

  四是突出执法规范、成效稳固。坚持依法办案,及时研究解决难点问题,通过典型案件剖析等方式,固化形成侦查工作规范。实现类案统一证据标准,确保办案质量,为后续常态化、制度化刑事打击扫清侦查和诉讼障碍。

  五是突出源头治理、长效长治。针对集群打击中发现的制度漏洞、金融机构风险治理短板等问题,累计向主责部门发送“公安经侦建议函”39份,不断压缩不法中介利用制度漏洞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空间。同时,依托“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节点加大宣防力度,部分地区金融纠纷投诉率明显下降,公众参与度、满意度显著提升。

  据华列兵介绍,10大典型案例涉及金融领域繁多、业务模式多元、展业形态各异,既包括组织“职业背债人”骗取商业银行车贷、房贷、经营贷、个人抵押贷款等信贷领域,也涉及骗取保险投保佣金、“人伤黄牛”骗保等保险领域和非法代理维权等信用卡领域,涵盖的罪名既包括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等金融犯罪,也涉及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敲诈勒索等其他犯罪。这些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金融市场管理秩序,妨碍国家经济与金融安全。

  金融领域“黑灰产”犯罪

  呈现三方面特点

  华列兵表示,金融领域“黑灰产”犯罪呈现出以下三方面的特点:一是运作模式产业化。金融领域“黑灰产”已形成一套完整的产业链条,包括虚假广告投放、提供“对抗”教程、定制统一话术、伪造虚假证明、代为谈判协商等环节。

  二是从业人员职业化。主要表现在部分职业律师和催收机构专业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贷机构投诉规则,在利益驱使下相继加入“反催收”等团队,对不法行为推波助澜,产生了职业投诉人、代理人。

  三是作案手段隐蔽化。不法分子利用各类新技术手段和智能生成工具,有关行为识别发现难度很大。总的来看,“反催收联盟”、“职业背债”等新形态“黑灰产”在金融领域迅速扩张,蚕食金融机构合法利益,危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滋生各类违法犯罪,已经成为影响当前金融秩序的行业乱象之一。伴随行业整治和刑事打击的不断深入,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活动会更加隐蔽,犯罪手法更加复杂多变。

  “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配合,保持常态化打击震慑,积极参与非法金融中介行业乱象治理,为金融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华列兵表示。

  另外,华列兵表示,通过专项打击发现,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的难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行为辨识难,二是性质认定难,三是信息追踪难。

  对此,公安机关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强化类案研究,明确认定标准。通过广泛调研,掌握非法中介活动现状,压实监管责任,推动研究形成非法中介的行为界定标准,明确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移送标准。二是深化技术应用,构筑智能防线。发挥行业优势,互通涉及非法中介活动的相关数据信息,对职业代理人等中介活动特征进行群体画像,做好异常特征筛查。三是构建协同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建立针对非法中介的风险预警机制和异常机构名单共享机制,警示行业及时切断非法中介业务渠道,发挥行业力量进行联合惩戒。四是加强普及宣传,提升公众素养。定期公布典型案例,通过在主流媒体渠道曝光宣传,帮助社会公众正确认识非法中介代理行为,引导金融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合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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