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5 06:39:40 股吧网页版
虚拟货币监管再升级
来源:经济日报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强调持续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监管部门在会上明确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这释放出清晰而强烈的信号:无论虚拟货币如何包装和创新,其潜在的金融风险都已受到监管部门高度关注,相关监管篱笆正越扎越紧。

  自2013年比特币兴起以来,监管部门多次发布通知提示虚拟货币风险。今年以来,虚拟货币的新动向推动监管政策进一步细化,此时再度强调持续打击,其必要性和紧迫性不言而喻。

  理解当前监管持续发力,要先了解虚拟货币领域现状如何。表面上看,比特币等主要虚拟货币的价格依然延续剧烈波动特性,投机风险显著。而更深层次的风险则隐藏在那些看似更“安全”的角落,比如有的虚拟货币存在背后储备资产不透明、价值不足,好比一家银行声称储户存入多少现金,它的金库里就有多少现金对应,但实际核查时却发现金库里的资产价值远低于承诺,极易引发市场信任危机。

  健康、稳定、可控的金融体系关乎国计民生。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指出,虚拟货币具有匿名性、跨境性、脱离传统监管体系等特征,难以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合规要求,易被用于洗钱、诈骗、非法跨境资金转移等活动。若任由不受监管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发展,将为系统性金融风险埋下隐患。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分析,在洗钱方面,虚拟货币规避了传统金融的客户身份识别机制,助长了黑产资金隐匿流转。在集资诈骗中,所谓的“稳定兑现”承诺往往基于不透明的储备资产,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更为严峻的是,它正异化为绕过外汇管制的“地下钱庄”,通过虚拟账户实现资金瞬时跨境,冲击国家资本管理秩序。

  “上述风险根源在于虚拟货币的技术架构与运行机制。”王蓬博分析,多数虚拟货币依托公链发行,交易匿名、地址可随意生成,缺乏中心化监管接口;跨链、混币、去中心化交易所等工具更模糊资金流向,令传统风控手段失效。尤其在跨境流通中,其7×24小时无国界特性,可能规避外汇与资本项目监管,对国家金融安全构成威胁。

  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也是保护投资者权益、守护群众财产安全的务实举措。专家提醒,虚拟货币市场专业门槛高、风险极大、信息不对称,普通投资者易受高收益承诺诱导而入局。监管持续加码与提出风险警示,旨在防止更多人卷入高风险投机活动。

  从全球范围看,加强对虚拟货币市场的监管正成为主要经济体的共同选择。田利辉强调,虚拟货币不再是单纯的技术创新,而是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交叉传染节点。其全球流通属性不仅能架空主权国家的货币政策传导,更易成为境外风险输入的载体。此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的工作思路,体现了我国监管随着市场发展不断深化和细化。

  业内专家表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绝非法外之地,无论其形态如何演变,维护金融安全稳定、保护人民财产安全、促进金融健康发展的监管原则不会改变。对于每个人而言,关键在于增强风险意识,认清虚拟货币炒作的本源和风险,远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