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八部门:支持东盟国家投资者以人民币投资、境内再投资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中国人民银行12月24日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完善金融组织协作体系,构建高质量资金融通体系,推进制度性改革创新,建设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完善金融开放合作体系,深化跨省跨境金融监管协作等方面提出21条重点举措,推动发挥好“融资”和“结算”两项金融核心功能,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加强与东南亚、中亚地区国家的双边货币合作,为人民币跨境使用创造支持条件。深入推进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支持外经贸企业更多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支持东盟国家投资者以人民币投资、境内再投资。鼓励大宗商品交易人民币计价结算。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跨境调运人民币现钞。支持银行开展跨境融资、跨境担保、跨境资产转让业务时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支持符合条件的沿线省(区、市)法人银行加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发挥数字人民币支付即结算、低成本、可编程等优势,研究利用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打造创新解决方案,探讨拓展数字人民币在通道支付结算、融资、退税等场景中应用的可行性。研究扩大数字人民币跨境应用地区范围,利用双边和多边跨境业务模式为通道跨境支付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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