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某些基金的业绩与比较基准出现明显偏离的现象引起市场的高度关注。正常情形下,相关基金的业绩与比较基准偏离度不会太大。如果出现太大的偏离,有可能其投资了其他板块或行业的股票。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由于持有人无法知晓相关基金买入了什么股票,该现象也被称为基金投资的“盲盒”现象。对此,笔者认为,市场应坚决说“不”。
新基金在发行时,通常会对投资标的、板块或范围作出明确约定。比如,投资证券类的基金,其投资标的主要以挂牌券商为主;投资金融类的基金,其投资标的则主要集中于银行、保险、证券等上市公司。如果在实际投资过程中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等现象,就可能导致基金业绩与比较基准出现明显偏离。
以某消费类基金为例,今年11月21日,科技股大幅下跌,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仅下跌0.54%,但当日该基金大跌7%。12月8日,在科技板块大涨、消费板块下跌的情况下,该基金却于当日大涨10%。在该基金业绩与比较基准明显偏离的背后,其持仓结构的变化给出了答案。
二季报显示,二季度末该基金重仓五粮液、美的集团等消费股,符合其消费主题基金的定位。但到三季度末,该基金的重仓股已变更为宁德时代、歌尔股份、立讯精密等个股。该基金业绩与比较基准出现如此严重的偏离,如果不是定期报告披露,基金持有人甚至并不清楚该基金究竟重仓了哪些个股。
导致相关基金投资出现“盲盒”现象的原因无疑是多方面的。比如,公募基金行业长期热衷于业绩排名,一旦所管理的基金取得不俗业绩,不仅有助于跻身明星基金经理之列,也会在个人薪酬、晋升等方面带来明显收益。这种激励机制容易引发基金经理的投资冲动。又如,若符合基金主题定位的个股或板块并非市场热点,甚至处于下降通道,对基金净值而言显然十分不利。
公募基金投资中出现的“盲盒”现象,不仅会导致基金业绩与比较基准明显偏离,也属于典型的风格漂移,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显然不容忽视。
一方面,基金的投资活动既违反了基金合同的约定,也违背了市场赖以坚守的契约精神。而且,对于基金公司而言,这在本质上也是一个诚信问题。基金合同在发行时被大张旗鼓地宣传,但实际运作结果却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无疑值得商榷。
另一方面,“盲盒”式投资现象既是对基金持有人的一种“欺骗”,也容易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基金违背契约精神,甚至重仓与主题定位不符的上市公司,一旦其净值表现较好并重新开放申购,势必会对投资者形成误导。由此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的后果,又该由谁来负责?
此外,公募基金的风格漂移及其频繁换股,既容易引发股价波动,也会放大市场的投资风险。公募基金通常掌握着大量资金,其换股操作,无论是集中卖出还是集中买入,都会对股价产生明显冲击,其中蕴含的风险不容忽视。
前不久,监管部门先后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和《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意在规范公募基金行业的投资行为,这无疑值得肯定。更为重要的是,除了从严监管,还需要从重处罚。对于旗下产品出现业绩与比较基准严重背离、风格漂移问题突出的基金公司,有必要通过罚款、记入诚信档案等方式加以纠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