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准入新规
来源:财联社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生态环境部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年)》(以下简称《补充要求》),进一步严格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准入管理,筑牢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第一道防线”。《补充要求》从人员、设备、场地、技术能力等方面作出了更严要求。例如,监测人员数量一般不少于20人,并对其专业背景、从业经历、在岗时间作出明确规定;将检验检测项目划分为水、空气、土壤、固体废物等13个监测类别,规定监测机构申请任意一个类别资质时,应当具备该类别全部检测能力,防止不具备完整监测能力的机构仅申请单项资质混入市场。针对生态环境监测中采样、检测过程难以复现,事中事后监管难度大等问题,《补充要求》明确专用仪器设备应具备防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功能;要求监测机构使用信息管理系统,对监测过程中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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