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中表示,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该《通知》自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值得关注的是,该项政策采用“免申即享”模式,全程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通过系统自动识别、自动调整。政策生效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将依托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自动识别符合条件的逾期记录。完成调整后,相关逾期记录将不再个人征信报告中展示,无需个人额外进行操作。
具体来看,《通知》显示,对于个人于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个人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间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
对此,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实施一次性的个人信用修复政策,是多方共赢的惠民政策,具有积极、深远的作用和意义。这项政策坚持“一定期限、一定金额、一定条件”三大原则,是合理适度的,既体现金融的人民性和应有的温度,又堵上信用修复可能产生的漏洞。尤其是《通知》发布后,对尚未还清债务的借款人(持卡人)还留出3个月还款时间,非常人性化。《通知》还强调,相关机构应正确解读、合理使用个人信用报告信息,满足公众合理融资需求。总之,《通知》的核心精神是从单纯的“信用惩戒”向“信用惩戒与修复”并重转变。
对居民个人而言,董希淼表示,这将有助于打破“一朝失信,终生受限”的困境,并明确传递出一个信号:在一定期限内,积极履行义务、纠正错误,信用可以修复。这将激励个人主动偿还欠款、处理历史遗留的信用问题,而不是“破罐子破摔”。修复信用意味着恢复个人的金融“通行证”,有助于其改善生活、实现个人发展。
对金融机构而言,“帮助借款人修复信用,本质上是在鼓励他们归还逾期债务,这或将有助于银行收回逾期贷款,改善资产质量。同时,还将进一步促进普惠金融发展。”董希淼表示,信用修复机制让那些曾经“跌倒”但有能力、有意愿重新开始的人,也能获得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将那些已经修复信用的“前失信人”重新纳入服务范围,有助于扩大有成长潜力的客户群体。
董希淼同时指出,信用修复还将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并有助于激发消费潜力和经济活力。信用修复后,数以百万计的个人可以更好地获取合理的金融服务,这将有效释放其消费潜力和创业活力,对于提振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循环具有积极作用。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人民银行此次推出的信用修复政策,不是所谓的‘征信洗白’。信用修复绝非简单地删除不良记录,它是一个有条件、有程序、有时限的过程。信用修复机制重点在于‘教育’与‘救济’。政策的核心目标是教育和救济那些非恶意失信的群体,而非包庇和纵容‘老赖’。”董希淼还指出。因此,他提醒广大居民,此次信用修复“免申即享”,不用个人主动申请,符合条件的由系统自动处理,且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第三方代理,居民要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