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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1 21:56:10 股吧网页版
中国多领域深入“反内卷”,为平台企业价格竞争划定红线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祝嫣然

  为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规范价格竞争秩序,互联网平台“反内卷”迈出重要一步。

  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近日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下称《行为规则》),规范平台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除了平台企业,近期光伏、汽车、动力电池等多个领域“反内卷”都取得了积极进展,且在持续“深入”。比如,光伏行业酝酿已久的“多晶硅产能整合收购平台”正式落地;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厂家集体提价;《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坚持改革攻坚,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任务时明确,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办公室的张金杰在《求是》撰文表示,从根本上摆脱内卷,必须将竞争层次从“价格战”转向“价值战”。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开拓经济增长新赛道,为企业创造更广阔的发展蓝海。

  平台不得对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

  价格行为是平台经营活动中的关键行为,也是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的重要环节。

  《行为规则》共计7章29条,规定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价格行为应当遵守的规范。新规将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串通涨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行为一律列入禁止清单,划清了竞争的“红线”和“底线”。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平台经济领域涉及的经营者众多,其价格行为关系到消费者切身利益,受到广泛关注。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行为规则》着力规范价格行为、推动公开透明、增强各方协同,构建良好平台生态。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细化实化监管要求,为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明确的价格行为指引,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告诉第一财经,新规既对互联网经营者定价进行了规范,也对消费者保护给出了具体的行为规范要求。新规针对目前电商平台存在的“平台压迫经营者降价、经营者低价内卷、经营者虚假误导性定价”等乱象,给出了具体的规范行为要求。新规有望对规范互联网平台价格、缓解“内卷式”竞争起到较好的效果。

  对于互联网平台的经营者,《行为规则》中提出,要规范平台经营者收费行为,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同时要求公开差别定价、动态定价、竞价排名等规则,规范补贴促销行为,细化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明码标价的规定,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韩伟分析,《行为规则》重点针对经营者的价格标示行为给予了有力规范,涉及明码标价要求,差别定价、动态定价的公开,附带服务的明码标价,价格促销规则的标示,平台补贴的公示,预估价格标示,竞价排名告知等方面内容,回应了实践中出现的典型不当平台价格行为。

  韩伟表示,针对一些存在违法风险的平台价格行为,《行为规则》主要基于信息公开方面的要求,通过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去间接促进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做到了尊重市场机制,确保平台价格行为规范适度,较好地实现了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平衡。

  《行为规则》,涉及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的有3条,主要是聚焦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规定经营者提供免密支付服务,搭售保险、交通等服务或者商品,设置自动续期、自动扣款,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价格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商品质量承诺和担保制度。

  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处长于凤霞表示,针对平台经济领域复杂多样的“满减”“红包”“限时秒杀”等活动,《行为规则》提出了平台需要对补贴、促销规则进行公示的要求,以规则透明化遏制“虚假满减”“先涨后降”等行为。

  《行为规则》对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提出了细化监管要求,落实这些要求客观上需要一定时间。为此,《行为规则》实施日期定为2026年4月10日。在《行为规则》印发后到实施前这段时间,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逐项对照监管要求进行自查。

  于凤霞表示,充分保护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基础。需要强调的是,《行为规则》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制定的,在监管制度、监管要求上保持了稳定性,重点是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平台经济领域正常的商业模式。

  光伏行业治理进入到攻坚期

  临近年底,光伏行业“反内卷”也迎来积极进展。12月12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文称,北京光和谦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近日完成注册,标志着光伏行业酝酿已久的“多晶硅产能整合收购平台”正式落地。

  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介绍,该平台旨在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机制,通过“政府引导+行业协同+市场化并购”的路径,探索整治全行业“内卷式”恶性竞争问题。从股权结构来看,通威集团(600438.SH)和协鑫集团(协鑫科技主营硅料业务,03800.HK)成为光和谦成前两大股东,合计持股47.14%。

  12月18日举行的“2025光伏行业年度大会”上,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王勃华介绍,2025年是“反内卷”元年,光伏则是其中的典型行业,行业内主要开展了不低于成本招采以及销售、引导行业有序竞争等工作。

  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主产业链环节企业亏损达310.39亿元,其中三季度亏损64.22亿元,相比第二季度亏损减少56.18亿元,收窄约46.7%。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桂小阳在会上强调,今年光伏行业整治“内卷式”竞争持续高位推进,举措密集落地,产业链各环节的价格企稳回暖,竞争秩序逐步地修复,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绿电直连、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和消纳调控等政策也相继出台,为光伏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光伏行业要在自律中破解发展难题,并遏制产业链不同环节存在的“内卷式”竞争、超低价招投标等问题。

  工信部电子信息司杨旭东也表示,明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行业治理进入到攻坚期。将进一步加强产能调控,深入推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强化光伏制造项目的管理,以市场化、法制化的手段推动落后产能的有序退出,加快实现产能的动态平衡。

  同时,将健全价格监测机制,深入贯彻反不正当竞争法,严格打击价格违法虚假营销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遏制低价无序竞争,重点关注价格异常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和抽查。对于存在质量不达标、功率虚标、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企业,加强监测与跟踪处置。

  整治“内卷式”竞争如何“深入”

  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相较2024年的表述——“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今年的说法进一步递进。从“综合”到“深入”,意味着“内卷式”治理进入深水区,释放出明年“反内卷”政策将继续深化落地的信号。

  中央财办有关负责同志在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时表示,在企业层面,要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要加快完善重点行业产能调控机制,加强动态监测预警,既让落后产能有序退出,也让新增优质产能平稳接续。要强化综合治理,加强行业自律、标准引领,综合运用信用监管、价格执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监管手段,着力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生态,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优胜劣汰功能。

  张金杰表示,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内卷式”竞争日益凸显为制约前进步伐的瓶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将“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列为明年重点任务。这深刻表明,破除这一痼疾,对于畅通经济循环、激发创新活力、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至关重要。

  张金杰强调,整治“内卷式”竞争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供需协同、长短结合、多管齐下,方能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让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从根子上减少因市场扭曲引发的内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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