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深圳市在城市轨道交通27号线工程(西丽段)涉及西丽福光楼土地整备项目中核发首张房票,被搬迁单位深圳市福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获发价值4055万元房票。这标志着深圳市多元安置模式创新迈出里程碑一步。
“以前是政府建好安置房,我们被动等待三年回迁。现在是拿着房票,自己选地段、选户型、选开发商,选择权完全在自己手里。”拿到房票的深圳市福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房票安置模式打破了传统安置的 “地域限制”“房源限制”“周期限制”,赋予被搬迁人自主选择权,极大缩短了安置周期。
为保障被搬迁人权益、拓展安置渠道、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深圳市研究探索多元化安置模式。房票安置是现有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外的一种搬迁补偿方式。被搬迁人可结合自身需要,灵活选择房票安置、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中的一种、两种或三种进行搬迁补偿。房票票面金额包括基础金额和奖励金额,使用房票购房能享受政府专项奖励。
房票持有人可在已预售并接受使用房票的房源中自主选择房源(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商务公寓),并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房票持有人使用房票购买商品住房,不受深圳市限购政策限制。房票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24个月。房票可多次使用,逾期未使用或逾期房票金额有结余的,房票持有人可申请兑换为现金。房票可在使用期限内在同一项目被搬迁人间、被搬迁人与其近亲属间转让,已转让房票不得二次转让。房票实行电子票据实名制管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建立房票管理系统,将房票核发、资金监管、转让、使用、结算等纳入房票管理系统管理。
首张房票的核发,是深圳市探索多元化安置的起点。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市将以此次试点为契机,持续优化房票安置政策体系,不断激发各方参与积极性,让房票安置成为惠民生、促发展的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