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8亿元诉讼秘而不宣,泉阳泉收上交所警示函+吉林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12月18日,泉阳泉(600189)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和上交所出具的警示函。


根据《警示函》,公司在截至2024年1月8日的12个月内,因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1.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93%,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但公司迟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才提交公告披露前述累计诉讼事项,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交所对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姜长龙、时任总经理王尽晖、时任董事会秘书金明予以监管警示。与此同时,吉林证监局决定对泉阳泉、姜长龙、王尽晖、金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泉阳泉是以长白山天然饮用矿泉水的生产、销售,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园林工程施工、园林养护及环保家居为一体的综合型上市公司。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是吉林新“三宝”之一。北纬36°—46°被誉为世界“黄金水源带”,长白山就在这条“黄金水源带”上。
2025年前三季度,泉阳泉实现收入10.22亿元,归母净利润24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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