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4 21:51:50 股吧网页版
紫晶存储财务造假案宣判:公司被判处罚金3700万元,实控人等1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披露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显示,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粤14刑初23号刑事判决书。被告单位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罚金3700万元(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因本案被行政处罚已缴纳的罚款可折抵罚金)。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及原财务总监李燕霞等1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最高达七年六个月。

  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紫晶存储犯欺诈发行证券罪以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2017年始,为达到让紫晶存储上市及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被告人郑穆、罗铁威共同组织、指使被告人李燕霞、焦仕志、黄美珊、林海忠、谭君笙、魏强等人通过采取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伪造物流单据、项目验收报告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及提前确认营业收入、利润的手段进行财务造假。紫晶存储上市后,作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为对外呈现公司良好业绩,被告人郑穆、罗铁威继续组织、指使被告人焦仕志、丁杰、林海忠、谭君笙、李燕霞、黄美珊通过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隐瞒对外担保事项等手段进行财务造假,导致紫晶存储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严重损害股东及投资人利益。

  根据公告,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公司目前暂无解决进展及后续的处理计划,公司将据相关事情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事件进展。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