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4 17:49:30 股吧网页版
罚没6528万,禁止从事证券业务!这家会计师事务所被罚
来源:券商中国

  近日,江苏证监局公布了一则罚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永拓所)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证监局决定责令永拓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811万元,处以5717万元罚款,禁止永拓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据悉,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鸿达兴业2020年至2022年年度、恒久科技2019年至2021年年度、科林环保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鸿达兴业2020年至2021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机构。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在鸿达兴业年度报告审计及其他鉴证执业项目中,永拓所未勤勉尽责,出具的鸿达兴业2020年至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和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永拓所鸿达兴业项目组成员配合鸿达兴业造假,永拓所明知鸿达兴业存在重大问题、审计执业存在重大缺陷,仍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保留结论的其他鉴证报告,未客观、公正执业,审计独立性严重缺失。永拓所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存在重大缺陷。

  在恒久科技年度报告审计执业项目中,永拓所未勤勉尽责,出具的恒久科技2019年至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永拓所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存在重大缺陷。项目合伙人未对贵州银达项目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未恰当评估和应对财务舞弊风险。项目合伙人未恰当应对在财务报表报出后知晓的事实。

  永拓所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存在重大缺陷。项目合伙人未客观公正执业,审计独立性缺失。签字注册会计师未按规定指导、监督与执行审计业务。永拓所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要求客观公正执业。

  永拓所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存在重大缺陷。项目合伙人未保持职业怀疑,未评估由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复核审计报告和底稿,未对鸿达兴业项目保持职业怀疑。项目组对闽保信息在2021年12月结转2020年鸿达兴业项目成本1348.74万元,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在科林环保年度报告审计执业项目中,永拓所在对科林环保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永拓所未恰当了解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及业务流程,未执行恰当的控制测试。永拓所与收入相关的实质性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证监局认为,永拓所在审计科林环保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时,严重未勤勉尽责,未恰当了解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及业务流程、未执行控制测试,实质性审计程序中关于营业收入风险应对措施存在重大缺陷,违反多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明知其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将影响科林环保的上市地位,在监管部门和深交所多次提示风险的情况下,仍然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违反《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综上,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证监局决定:责令永拓所改正。针对鸿达兴业年度报告审计及其他鉴证执业项目,没收业务收入509万元,并处以4075万元罚款;针对恒久科技年度报告审计执业项目,没收业务收入132万元,并处以792万元罚款;针对科林环保年度报告审计执业项目,没收业务收入170万元,处以849万元罚款。以上合计没收业务收入811万元,处以5717万元罚款。禁止永拓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