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4 00:24:30 股吧网页版
陈蔚:推动数据交易所成为激活数据要素价值的关键枢纽
来源:中国经营网 作者:许璐 李晖

  当前,数据要素已成为高质量发展重要的基础性与战略性资源,数据的供给离不开数据集团的开发、授权环节,数据的高效流通更离不开完善的交易生态。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成立于2014年12月31日,是全球首个大数据交易所。成立以来,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制度、技术创新、产业赋能等方面作出了诸多开创性探索。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董事长陈蔚在近期举行的2025中国数据要素高质量发展论坛演讲环节表示:“大数据交易所不能局限于搭建交易柜台,必须沉下来做实市场基础,不能满足于撮合零星交易,而是要努力实现交易的规模化和体量化。这就要求我们所有市场参与者,尤其是交易所回溯本源、聚焦根本,为数据交易行为提供有价值的服务。”

  锚定定位:引领者、构筑者、协同者

  陈蔚认为,国家对于数据交易所的功能期待绝不仅仅是做一个简单的交易场所,而是要成为激活数据要素价值,规范市场运营秩序,连接创新与应用的关键枢纽。

  陈蔚表示,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明确锚定了三大核心角色定位:一是做公共数据价值化的核心服务者,将公共数据运营作为战略支点,依托贵阳大数据发展的整体优势,打通公共数据从资源目录管理、统一授权、综合治理到产品开发、合规上市的全链条服务,深度挖掘并释放公共数据价值;二是做市场信任体系坚定构筑者,全力营造安全可信的数据交易环境,通过构建合规、安全、高效的全流程可信基础设施,降低各方交易成本与风险;三是做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积极协同者,积极参与跨区域、跨层级的规则对接与标准互认工作。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贡献“贵州经验”。

  三个维度推进建设

  陈蔚还介绍了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将国家战略与行业洞察转化为三个维度的具体实践:

  在夯实基础方面,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公共服务体系。作为全国首个公共资源数据要素交易平台,我们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公共资源数据要素交易的合规高效进行,降低门槛,优化全流程入驻服务,为全行业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公益性服务,形成多元参与、生机勃发的市场格局。

  在培育生态方面,实施“五位一体”的全链条培育举措。单一的服务不足以形成交易生态,我们以定规则、强合规、促定价、保安全、育生态为抓手,系统化培育生态市场。链接数据商、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科研院所等合作伙伴,为区域市场提供贴身服务,共同构建数据供给、技术赋能、场景应用的良性生态循环。

  在突破关键方面,全力推动公共数据价值化,释放公共数据的巨大潜能。贵数所将公共数据运营作为战略突破口,已经构建起具有贵州特色的协同体系。数交所专注于运营产品、合规审查、登记确权、市场撮合、交易结算与交付,扮演流通枢纽,确保公共数据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高效规范地转化为可交易的数据产品与服务。

  坚守公益定位

  在陈蔚看来,数据要素市场成熟非一日之功,征程注定要披荆斩棘,无法靠单打独斗完成,必须依靠政府的引导、市场的力量、科技的支撑以及生态的协同。

  展望未来,陈蔚表示,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将继续坚守公益初心,围绕以下重点,实现能力跃升:

  一是推动数据产品标准化,联合权威机构推动高质量数据产品入表;二是推动交易机制向智能化、规模化跃升,力争在特定领域率先实现交易规模的突破;三是深化跨域生态协同,通过可信数据空间等基础设施,与其他省市数据交易平台、行业性数据交易空间开展规则互认、系统互联、生态互促合作,构建更加广泛、紧密的数据交易生态网络。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