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卫新被开除党籍
来源:界面新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2月11日通报,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卫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卫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商人老板借钱、借车、借房;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岗位调整、调转编制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高价出售车辆;利用“一把手”职务上的便利搞权钱交易,在工程项目承揽、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郭卫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郭卫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