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时期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将锚定“八新”目标
● 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港取得新进展
● 深化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
● 经济发展质效实现新跨越
● 科技创新能级迈上新台阶
● 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呈现新气象
● 美丽海南建设展现新图景
● 人民生活水平达到新高度
● 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新提升
“到2035年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经济实力、开放活力、科技实力、区域辐射力、全球影响力大幅提升,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12月10日,《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称《建议》)发布,描绘了自贸港的发展蓝图。
根据《建议》,“十五五”时期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将锚定“八新”目标,包括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港取得新进展、深化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经济发展质效实现新跨越、科技创新能级迈上新台阶、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呈现新气象、美丽海南建设展现新图景、人民生活水平达到新高度和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新提升等。
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
12月18日,海南自贸港将启动全岛封关运作。海南省委书记冯飞在关于《建议》起草的有关情况说明中提到,与“十四五”时期及其他省“十五五”时期相比,海南最大的不同在于,“十五五”时期是全岛封关运作的首个五年,也是展示全岛封关运作作为“我国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标志性举措”落实成效的关键五年。
《建议》将“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列为“十五五”时期的首要任务,围绕加快完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入推进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交汇点作出系统部署。
“提升优化以‘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五自由便利一安全有序流动’为主要特征的政策制度体系。”《建议》提出,大幅提高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动态调整实施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推动优化调整进口征税商品目录,深化非关税措施管理改革,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加快提升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优化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入推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建立健全跨境资金管理体制机制。
全岛封关运作后,海南具备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开放的基础条件。聚焦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建议》明确,推动率先落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条款,主动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同时,《建议》强调主动对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加强同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深化同京津冀、长三角、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合作,为国内企业更好对接国际市场搭建桥梁,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发挥牵引作用。
推动“四新”未来产业创新发展
《建议》把推动高质量发展确定为“十五五”时期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议》提出“45432”发展架构,推动构建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梯次布局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具体来看:第一个“4”是指推动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四大主导产业补链延链、优化升级;“5”是指培育壮大向种、向海、向天、向绿、向数等“五向图强”新质生产力,打造特色产业链;第二个“4”是指推动生物制造、氢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四新”未来产业创新发展;“3”是指做优“三篇消费文章”,做实服务全国、享誉世界的消费产业;“2”是指加快建设人才荟萃之岛和技术创新之岛。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十五五”时期,海南自由贸易港有条件在服务国家战略全局中实现自身经济较快发展,并以此彰显自由贸易港实质性运作后的重大成效。着眼于形成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中长期动力和预期,海南应依托自身独特优势,加大以深海、育种、航天为重点的新质生产力布局,形成自由贸易港产业发展的新亮点。
探索开展离岸人民币业务
《建议》明确,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序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构建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自由贸易港金融体系,打造形成区域性金融开放门户枢纽。
海南将助力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优化EF账户体系功能,推进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提质上量;加快推动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进程;探索开展离岸人民币业务;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功能性分支机构转型,引入境内外持牌金融机构,做强做大保险市场规模,积极发展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
中国银行海南金融研究院院长王方宏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要坚持金融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便利的原则,对标高水平开放形态和国际高标准规则,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金融领域核心政策落地。例如,开展人民币离岸金融业务,这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重要内容,落地此项政策不仅是推动海南自贸港高水平开放的需要,也能打造境内的离岸人民币市场,建立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新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