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个省市陆续发布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建议(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建议”),对“十五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目标和要求,并做出工作部署。
房地产处于新旧动能转换关键阶段,又事关金融稳定与民生福祉,对这项工作的安排,备受各方关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多个省份的“十五五”规划建议发现,对房地产相关工作的部署,主要体现在化解风险、促进消费、发力城市更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其中,不少省份的提法颇有亮点。
广东省、重庆市、厦门市均在“十五五”规划建议中提出,实现更高水平住有所居,体现出在住有所居的基础上,对供应制度、居住品质和管理体系的更高要求。
贵州省强调,探索推进“四房联动”,即“以旧换新促进二手房与商品房联动,以需定购促进保障房与商品房联动,以购代建促进安置房与商品房联动”。贵州还因地制宜地提出,“大力发展旅居地产”。
作为城市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内容,不少省市对城市更新也有创新性提法。
梳理这些内容,对于理解未来五年房地产发展模式和路径,有着重要意义。
防风险与促消费并重
在楼市处于新旧发展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防范化解风险仍是房地产政策的重要底线。
在多个省市的“十五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统筹推进”房地产风险有序化解,并将房地产与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并列为需严格防范的系统性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省还提出,健全房地产“白名单”融资常态化机制,体现出从融资端推进相关制度建设的政策思路。
河南省则表示,“加快房地产市场存量风险出清”。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院长严跃进指出,“出清”的说法意味着在上一轮楼市调整中积累的风险,要逐渐化解完毕。这是一个较为大胆的提法,意味着多方政策要综合发力。
促进楼市消费也被不少省份列入“十五五”规划建议中,体现出其作为大宗消费,在拉动消费中的作用仍被重视。
广东省提出,“清理汽车、住房等消费不合理限制性措施”。辽宁省强调,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湖北省表示,“推动汽车、住房等消费更新升级。”该省同时强调,因城施策优化住房消费政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激活返乡置业、教育置业、创业置业和改善性置业需求。
分析人士指出,从上述表态不难看出,在销售端,房地产政策仍有继续发力的空间。其中,公积金政策仍是促进住房消费的重要抓手,未来在提高贷款额度、扩大使用范围、打通区域限制等方面均有空间。此外,税费优惠、购房补贴也可能继续实施。限购、限售等相关的限制措施也有望进一步解除。
城市更新成为新抓手
今年7月14日至15日,时隔10年后,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
这一定调意义重大。在近期出台的“十五五”规划建议中,多个省份提出“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并将城市更新作为重要抓手。
山东省强调,支持济南和青岛等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广东省在强调大力实施城市更新的同时,还指出实施县城更新行动,意味着广东将城市更新下沉至县级城市。
重庆在“十五五”规划建议中表示,统筹“留改拆增”,点线面结合推进小区街区片区城市更新,扎实开展“山城后巷”整治提升,融合建设生活、消费、文旅、创业新场景。加快探索未来城市建设,实施城市“数字更新”,推动新设计新技术新产品城市级规模应用,激发城市空间服务能级和数字活力。
山西则指出,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体系。同时,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
北京也提出,突出城市更新整体性、系统性,加强空间资源统筹利用,实施区域综合性更新。有序推进老城平房区整院成片区改造,持续实施老旧小区、危旧楼房改造,鼓励产权主体自主更新。
北京还强调,加强制度创新和政策集成,完善以需求为导向、项目为牵引的分类实施机制,优化用地政策,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探索建立可持续的更新模式。
与“十四五”规划建议相比,各地对城市更新工作的部署更加细化、详实。分析人士指出,这是由我国城市发展阶段所决定的。
严跃进表示,未来五年,城市更新的进程将进一步加快,相关的融资、规划等政策支持也有望加速出台。他指出,城市更新具有专业要求高、回报周期长的特征,如何形成可持续的模式,并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也是未来该项制度的重要关注点。
因地制宜推动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新模式”同样是各地“十五五”规划建议中的关键词。
今年10月末,《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发布,将“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单列为一项工作任务,并提出基础制度、保障房供给、改善性住房供给、好房子与好服务、房屋体检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在一些省份的“十五五”规划建议中,“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也被单列为一项工作任务,部分工作的安排更加细化。
山西省在“十五五”规划建议中指出,完善商品房开发项目公司制、主办银行制、现房销售、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等基础性制度。健全“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
山东省提出,优化“人、房、地、钱”要素联动,健全住宅用地供应与城镇人口变动、存量房产相衔接的动态调节机制。积极推行房屋安全体检、安全管理资金、质量安全保险三项制度。
基础性制度的建立,是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山西、山东两省对相关制度的安排更加明确和细化,也被认为更有利于制度的落地。
贵州省提出,探索推进“四房联动”。“四房联动”由贵州省于2024年,即“以旧换新促进二手房与商品房联动,以需定购促进保障房与商品房联动,以购代建促进安置房与商品房联动”,旨在统筹安排市场供应,恢复市场平衡。
还有一些省份还因地制宜,提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政策。
北京在“十五五”规划建议中指出,扩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培育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机构,规范发展租赁市场。探索“一张床、一间房”模式,改善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人员居住条件。
在“好房子”建设方面,黑龙江省提出,适应高寒地区特点,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分析人士指出,各省对“十五五”期间房地产工作的部署,已经体现出一定的差异化特征。未来随着工作安排下沉至各市,乃至各区县,这种特征会更加明显。其中,大城市与中小城市、东部城市与中西部城市、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在楼市政策导向上的差异,值得进一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