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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0 13:27:49 股吧网页版
屡见债券承销违规,去年来已有28家券商被罚,展业勿被发行人“拖下水”
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12月10日讯 尽管股权承销业务一直是监管的重点领域,但债券承销业务的违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从严监管背景下,近年来,券商因债券业务违规而遭受处罚的案例数量呈不断攀升态势。

  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24年以来,已有28家券商因债券承销业务存在违规行为收到合计43张罚单。梳理已披露的罚单信息不难发现,当前违规问题呈现三大显著特征:

  其一,违规行为呈现多元化。具体来看,既包括尽职调查环节流于形式,未能深度穿透核查债券发行主体资质及项目真实情况,导致潜在风险未及时暴露;也涵盖质量控制、内核机制把关失效,使得部分不符合发行标准、存在隐性隐患的债券项目顺利推进;此外,募集资金使用“脱轨”问题也较为突出,部分项目资金流向与募集说明书申报用途不符,违规挪用或变更用途等情况时有发生。

  其二,监管紧盯全流程风控漏洞。在从严监管导向下,监管机构已构建起覆盖债券承销业务全链条的监管体系,从项目承揽、尽职调查,到内核审批、发行销售,再到后续持续督导环节,均纳入严格监管视野。监管层明确释放信号,券商在任一环节出现合规漏洞或违规操作,都将面临严厉追责。

  其三,处罚主体呈现多维度覆盖格局。从罚单出具主体来看,证监会是债券承销业务处罚的核心主体,2024年以来直接下发罚单达14张;上交所紧随其后,累计出具罚单10张;各地证监局合计开出17张罚单,其中广东证监局以4张罚单成为地方监管处罚力度最大的机构;深交所和中证协各开出1张。近期,江苏证监局对一创投行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案例引发行业广泛关注,因在可转债承销业务中未切实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被“没一罚三”,金额合计近2000万元。

  43张债券承销业务罚单

  易董数据显示,截至12月9日,去年以来已有43张关于券商债券承销业务罚单,共涉及28家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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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处罚类型观察,监管措施呈现清晰的“梯度化”特征。警示类以书面警示、出具警示函为主要形式,海通证券(现为国泰海通证券)、中信建投、中泰证券等机构均在2024年5月收到过此类监管措施;约束类措施则聚焦监管谈话,华英证券、开源证券等机构相关责任人已因此被监管约谈;严厉类措施中,开源证券、中原证券于2024年10月被采取“暂停债券承销业务”监管措施,为目前公开罚单中的最高层级处罚。

  涉事机构方面,部分券商“上榜”频次较高。其中开源证券累计收到3张罚单,涵盖监管谈话、业务暂停等多重措施;申万宏源证券、中泰证券各领3张罚单,涉及书面警示、责令改正等监管动作。

  时间维度上,2024年10月成为罚单密集落地期。当月除中原证券、开源证券被暂停债券承销业务外,国信证券、华泰联合证券等也相继收到责令改正或警示函;进入2025年后,债券业务领域的监管高压态势仍在延续。

  罚单聚焦的违规痛点同样清晰可见。其中,尽职调查不规范是最突出的问题,提及的罚单达37张,占比86.04%,成为投行债券业务违规的“重灾区”;提及未尽责督导、受托管理不规范的罚单则各有17张。

  监管持续压实“看门人”责任

  今年以来,投行业务监管持续高压。财联社记者梳理发现,截至12月9日,各地证监局已就投行业务相关违规行为开出罚单65张,涉及32家证券公司。其中,一创投行、国融证券、东海证券、华福证券、方正证券承销保荐、中泰证券、民生证券、西南证券、华英证券等9家券商均因债券承销环节存在问题被点名处罚,凸显监管对债券业务合规性的高度关注。

  12月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八次会员大会上,证监会主席吴清提出,机构需切实扛起“看门人”责任,重点提升三大能力:价值发现与培育能力,助力优质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财富管理服务能力,满足居民多元化资产配置需求;跨境金融综合服务能力,适配高水平开放格局。此外,行业要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在资本市场的落地应用,以科技赋能业务升级。

  此外,近期中国证券业协会向证券公司就《证券公司保荐业务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征求意见,主要明确三大方面内容,一是制定较为健全的保荐业务持续督导执业规范,形成统一明晰的执业标准。二是针对可转债股债双性特点,明晰可转债项目的股性持续督导与债性受托管理工作要求,解决保荐人可转债持续督导执业“困惑”问题。三是形成统一的持续督导工作底稿目录,覆盖持续督导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保荐人编制持续督导工作底稿提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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