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甩手掌柜”?在管产品投资管理交他人行使 深圳前海昆桐资管被警示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深圳证监局12月8日公告,对深圳前海昆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经查,深圳前海昆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独立进行投资决策,将在管产品投资管理职责交由他人行使的情形,说明公司在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过程中,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
深圳证监局指出,相关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依据规定,该局决定对深圳前海昆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深圳前海昆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黄毅忠。经营范围包括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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