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系”理财产品的瑕疵逐步浮上水面。
12月9日,有投资者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前曾发现浙金平台上的多个“祥源系”理财产品交付给客户使用的审计报告没有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为“统一监管平台”)的备案,没有赋二维码。
上述投资者就台州中鼎会计师事务所、湖州立合会计师事务所、杭州莱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四份审计报告向监管部门反映未赋码的情况,并获得浙江省财政厅回复,认定审计报告未经报备赋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据悉,杭州莱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两份审计报告均针对“祥源系”产品。据投资人提供的一份针对“丽水明澈”的审计报告显示,该产品的挂牌交易机构为丽水明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始债务人为湖北中详置业有限公司;原始债权人为祥源控股。
该产品的基础资产审核情况显示,丽水明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债权转让方于2023年3月23日签署了《债权转让合同》,标的为对湖北中祥的债权及对该债权转让方的回购请求权,本金金额10000万元,债权转让价款为8000万元。
汇款情况显示,丽水明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8000万汇入了债权转让方处。
与其他产品情况相似,在基础资产增信措施方面,祥源控股老板俞发祥为上述《商业保理合同》项下的保理融资债权及对应收账款债权的还款/回购义务而享有的债权请求权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根据俞发祥出具的《保证合同》,其为上述《商业保理合同》的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是债权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各种费用。在产品增信措施方面,由祥源控股和俞发祥方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杭州莱安会计师事务所在审核结论中称,“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我们认为,基础资产是真实的、完整的。”
通常情况下,在完成报备、赋码工作的审计报告上,通常会在每页右下角附上一个二维码,扫描之后会跳转至统一监管平台,并显示查询结果。而记者从投资者发来的上述审计报告上并未看到二维码。
据了解,针对杭州莱安会计师事务所、湖州立合会计师事务所、台州中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4份审计报告存在未赋码问题,2025年9月,浙江省财政厅曾向上述投资者给出了书面答复,“经调查核实发现,前述4份审计报告未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赋码的情况属实。审计报告未经报备赋码的行为违反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五十一条规定。我厅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五十条第五项规定将这3家会计师事务所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实施严格监管。我厅已将有关情况移送相关部门,并建议加强管理,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另根据2023年9月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于审计报告交付委托人前,在统一监管平台填写审计报告有关信息、上传拟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并申请赋码。
有多位从事财务审计工作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相关规定出台之后,审计报告必须要进行赋码,未赋码的审计报告就是没有进行登记,不符合监管要求,对外不具备效力,相当于报告不可信。
投资人回忆称,在进行上述投诉之后,审计报告涉及的产品便进行了提前兑付。

(杭州莱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图鲲丽水”审计报告的查验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多位投资者提供的不同“祥源系”在浙金中心发行产品的审计报告,记者通过统一监管平台进行查验发现,多份完成赋码的审计报告,其查验结果亦为“此报告未在本系统备案”。
统一监管平台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扫描二维码可以得到查验结果,说明报告在平台上已经备案过;但上传文件进行“深度查验”时显示,“此报告未在本系统备案”,则是因为“手里这份报告跟系统里的报告不一样,上传了报告也查不出来;只要报告和系统里的一样,就能查出来”。
而根据统一监管平台发布的《审计报告验证码社会公众用户使用手册》,对于掌握审计报告电子版的用户,可直接上传电子审计报告进行查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在防伪贴码时已采取防篡改技术,一旦用户提交的电子审计报告被篡改或者未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进行报备,系统自动比对后查验结果显示“此报告未在本系统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