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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21:40:10 股吧网页版
中国财税专家分析避孕药品和用具特殊免税政策调整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12月5日电 (记者赵建华)避孕药品和用具将不再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引发热议。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近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取消避孕药品和用具的增值税免税待遇,旨在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税收公平。

  他介绍说,在增值税体系中设置过多的免税项目,不仅会导致抵扣链条的中断,而且不同应税交易间的差别待遇会损害税收中性原则,不利于增值税制的规范性和功能的实现。取消避孕药品和用具的特殊免税待遇,意味着避孕药品和用具将与其他普通商品适用相同的增值税税率与抵扣机制,有利于统一税制、公平税负,在更广泛的市场范围内促进公平竞争。

  施正文认为,清理部分税收优惠政策,也是税法回应时代需求,服务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举措:从构建统一公平的税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需要对一定历史背景下出台的特定支持政策予以评估并适时规范;国家正在将更多的“真金白银”投向育养、医疗领域。例如,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单位提供的育养服务、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等依然在增值税法的法定免税范围之列,优惠效果更加精准。取消对避孕药品和用具的免税,可以理解为财税政策的“腾笼换鸟”,体现了财政资源配置的调整优化。

  施正文分析,对避孕药品和用具恢复征收增值税,对避孕用品的市场供应影响有限,不会对产业链造成明显冲击,也不会改变“供需平衡”的基本面。在免税状态下,企业购进原材料、生产设备等支付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会沉淀为企业成本。恢复征税后,企业虽然在销售环节需以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但同时也获得了抵扣进项税额的权利。

  这位财税专家判断,企业经营的实际税负增加较为有限,对最终市场价格的传导作用较弱,不会造成价格的大幅波动。从长期来看,统一、规范的增值税制有助于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保障市场供应的质量与稳定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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