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4 01:03:30 股吧网页版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潘海受贿案一审开庭:被控受贿1.1亿余元
来源:界面新闻

  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2025年12月3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潘海受贿一案。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至2024年,被告人潘海利用担任原贵州省公路工程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麻凯公路总监办副主任,原贵州省桥梁工程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局)党支部(党委)副书记、站(局)长,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接、资质审核、款项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亿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潘海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潘海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潘海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