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的信息,陕西金融监管局于近日作出批复,同意长安银行增资扩股方案,募集股份不超过26.11亿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批复要求,长安银行应严格审查股东资质,按程序向陕西金融监管局申请核准相关股东资格,并严格核查入股资金来源,确保入股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确保增资扩股的真实性。
此外,批复还明确,长安银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后,需及时向陕西金融监管局提出变更注册资本申请,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变更事宜。
据长安银行官网披露的相关通知,该行已于2025年10月1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一项重要议程便是审议关于长安银行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
公开资料显示,长安银行成立于2009年7月,是在陕西省委、省政府主导下,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重组宝鸡、咸阳、渭南、汉中、榆林五家地方金融机构,引入延长集团、陕西煤业、陕西有色等战略投资者,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的陕西首家省属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
该行初始注册资本为30亿元,经过多次增资扩股及股票股利分配,截至2024年末,其股本总额已升至75.77亿元。其中,国家股占比0.37%,国有法人股占比69.27%,其他法人股占比27.04%,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81.84%,无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未经审计的财报信息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长安银行完成营业收入76.43亿元,同比增长18.08%;实现净利润18.82亿元,同比增长6.11%。截至2025年9月末,该行合并口径下的资产总额为5784.96亿元,吸收存款4180.86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3393.64亿元。
截至2025年9月末,按照资本新规合并口径计算,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23%,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62%,资本充足率为11.66%。
公开信息显示,近年来,长安银行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在通过增资扩股、利润留存及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等方式提高资本规模。
2014年及2015年,该行通过内部增资扩股,分别增加注册资本6.34亿元和1.62亿元;2016年,通过定向增资扩股,增加注册资本10.03亿元;2022年,通过定向发行15.07亿股股份,募集资金46.55亿元,增加注册资本15.07亿元。
2021年及2024年,长安银行还相继发行了规模为30亿元及2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并于2024年发行了30亿元二级资本债。
得益于资本补充债发行和利润积累,长安银行资本净额有所增加。截至2024年末,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为297.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9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为304.52亿元,较年初再增6.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