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亚股份”)于12月2日在北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公司已回复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进一步说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业绩持续性及收入核查充分性等。
招股书显示,大亚股份是一家从事金属表面处理业务和船舶铸件业务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公司服务覆盖造船、钢铁、工程机械、汽车制造等核心工业领域。
问询函提到,大亚股份通过大亚再生、千乘金属、嵩岳金属和中久金属等前员工关联企业采购废钢,2023年8月起,公司通过其他无关联关系且资信较好的废钢供应商进行替代,已停止向前述关联方的采购。
然而,关联企业大亚再生存在向中吉长远再生资源、廷洲再生资源等公司购买废钢最终销售给公司的情况。关联企业千乘金属、嵩岳金属等存在向磨料企业、金属制品企业购买磨料(含半成品)、钢丝最终卖给公司的情况。
北交所要求,说明前述关联企业向再生资源企业采购废料后再销售给公司,购买磨料(含半成品)、钢丝货款后最终卖给公司的主要商业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套利或潜在利益安排。
大亚股份回复称,公司向大亚再生、千乘金属、嵩岳金属和中久金属采购的废钢中,仅2023年存在由大亚再生、嵩岳金属和中久金属向再生资源企业(即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采购后再销售给公司的情形,包括廷洲再生资源(兰州)有限公司、兰州屹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山西捷美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和汝州市中吉长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均系关联企业基于自身多年来在废钢行业积累的相关资源而自行开发的废钢供应商,不存在由公司指定供应商的情形。
其中,兰州屹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山西捷美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与公司不存在业务和资金往来;廷洲再生资源(兰州)有限公司系大亚再生于2023年上半年新开发的废钢供应商,后其业务代表直接与公司进行了业务对接并建立了合作关系,廷洲再生资源(兰州)有限公司遂未再向大亚再生销售废钢;汝州市中吉长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系公司于2023年初前后开发的废钢供应商,公司与其直接展开合作,其仅于2023年6月因大亚再生、中久金属下游铸造企业客户需要各采购一批废钢时与大亚再生、中久金属短暂合作过,合计金额仅20余万元,该批货物因合金含量过高,无法满足铸造企业客户要求,而公司当时正好有采购废钢的需求,因此大亚再生、中久金属最终将该批货物销售给公司,系大亚再生、中久金属独立进行的购销行为,非公司指定供应商采购行为。
问询函还提到,报告期内,大亚再生、千乘金属、嵩岳金属和中久金属与公司前子公司大亚海洋存在大额资金拆借。
大亚股份对此表示,公司基于优化整体战略布局的考虑,于2022年8月底完成出售大亚海洋全部股权,2022年9月~2025年6月,因大亚海洋自身经营需要,存在向大亚再生、千乘金属、嵩岳金属和中久金属借入资金的情形,除资金临时周转(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且不跨月)外,借贷双方均签署了借款协议;由于大亚海洋与上述4家关联主体之间存在互相拆借资金的行为,且上表所列借款绝大部分期限在一年以内,基于信任和友好合作原则,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不予计算和支付资金拆借利息,具有商业合理性。

业绩持续性是监管关注的重点,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占比未超过30%,部分客户采用系统方式下单。
大亚股份透露,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数量分别为4456家、4312家、4410家和3568家,单家客户平均销售收入分别为22.63万元、22.45万元、27.19万元和19.46万元,报告期内,客户数量较多且分散。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客户数量分别为2041家、1608家、1666家和1033家,收入占比分别为13.24%、11.50%、12.48%和10.60%。公司2022年度新增客户数量较多,主要集中在销售规模在100万元以下的磨料客户。公司销售规模在4000万元(含)以上区间的客户无新增情况,报告期内均为存量客户。
销售规模在1000万元(含)至4,000万元区间的客户,2022年-2023年无新增,2024年、2025年1-6月分别新增1家,收入占比分别为1.00%和1.06%。销售规模在100万元(含)至1000万元区间的客户,新增数量分别为23家、12家、17家和23家,收入占比分别为4.40%、3.18%、4.35%、3.84%。
销售规模在100万元以下区间的客户,新增数量分别为2018家、1596家、1648家和1009家,收入占比分别为8.85%、8.32%、7.13%和5.71%,公司新增客户主要处于销售规模在100万元以下的客户。

退出客户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退出客户数量分别为1434家、1752家、1568家和1875家,收入占比分别为7.88%、8.31%、7.97%和9.60%。
公司销售规模在1000万元(含)以上区间的客户无退出情况。销售规模在100万元(含)至1,000万元区间的客户,退出数量分别为14家、9家、8家和13家,收入占比分别为2.12%、2.43%、1.70%和2.72%。
销售规模在100万元以下区间的客户,退出数量分别为1420家、1743家、1560家和1862家,收入占比分别为5.75%、5.88%、6.27%和6.88%,公司退出客户主要处于销售规模在100万元以下的客户。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