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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2 21:54:50 股吧网页版
吸毒记录封存引争议:被混淆的概念、需厘清的事实和争论中的情绪|法治观察
来源:上观新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违法记录封存”的规定,余波仍在荡漾。因涉及“吸毒记录封存”这一话题,一些法学专家和专业人士甚至被网暴造谣。

  这些言论之中,固然有源于安全的担忧、道德的焦虑,但也有人为将讨论拖入情绪化的旋涡。拨开舆论喧嚣理性看待,吸毒记录封存并非“消除违法记录”,也绝非对毒品的纵容,更不是对公共安全的漠视。其核心是为戒断毒瘾、彻底悔改者拆除“终身化标签”的制度藩篱,重归社会,步入生活正轨。

封存不等于“消除”

  要理解“吸毒记录封存”制度,首先需确认一个核心法律认知:吸毒,本身并非刑事犯罪,而是行政违法行为。

  这一法律定性,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规定,为吸毒记录封存提供了根本法理遵循。而在舆论场中,一些网友将吸毒人员视作“严重犯罪者”,显然违背这一法律认定的事实。

  当然,“吸毒非罪”绝不意味着对吸毒行为的纵容。目前,我国对于吸毒行为的惩戒,主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惩戒手段包括行政拘留、行政处罚和强制隔离戒毒等。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到八十七条,对持毒、吸毒等违法行为均作出详细的惩处规定。这充分表明,我国对于吸毒等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从未松绑。

  司法实践中,违法记录封存的制度设计,也充分考虑了监管需求。一名法律学者解释说,对于吸毒记录的封存,仅适用于非刑事处罚的吸毒人员,且需满足“戒断三年以上未复吸”“无相关犯罪记录”等条件;对于涉毒犯罪人员、多次复吸人员,依然维持依法动态监管。

  一些轻微犯罪同样设立了封存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早已确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刑法修正案(十一)》也通过增设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等制度,为轻罪行为人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对吸毒记录封存的探索,正是这一法治精神在行政惩戒领域的延伸。“对于已戒除毒瘾、无复吸风险的人员,通过封存相关记录,消除其在就业、教育、出行等方面的制度性障碍,体现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现代法治理念。”

  “对吸毒违法记录的封存,并不等于消除该项记录。”一名法律人士指出,舆情争议的核心误区,在于对法律概念的误读。

  根据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吸毒记录封存的核心是“限制公开与常规查询”,记录仍完整留存于系统,绝非“删除”或“消除”。

  北京大学赵宏教授在接受央视采访时也明确指出,单纯吸毒是行政违法而非刑事犯罪,与贩毒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着本质区别。而将行政违法记录封存与犯罪打击对立,显然是一种曲解。

  一名长期从事禁毒管理的专业人士也表示,吸毒人员的违法记录,仍将在禁毒部门内部系统中留存,用于动态监测、风险评估等管控工作,以确保对复吸风险较高的人员能够及时干预。

封存不是“脱管”

  吸毒记录封存,会不会让吸毒人员脱离管控,进而影响公共安全?这是公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吸毒记录封存与吸毒人员管控并非对立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治理举措。”上述学者表示,封存吸毒记录,与仍在实施中的动态管控吸毒人员机制并不冲突,公安机关亦会依法依规对吸毒人员定期回访,以确认戒毒康复的效果。吸毒记录封存与吸毒人员管控并非对立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治理举措。专业人士也认为,记录封存绝不意味着放松监管,而是通过优化管理方式实现“精准管控”。

  国家禁毒办发布的《2024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显示:2024年共查处吸毒人员19.3万人次,同比下降1%。尽管麻精药品滥用问题仍较突出,但传统毒品吸食人数持续减少,同时依托吸毒人员排查发现、依法处置、戒治帮扶等工作,吸毒人员分级分类评估管理机制不断健全。

  从吸毒人员总量来看,全国现有吸毒人员数量,从2017年开始连续下降。2024年底,全国现有吸毒人员74.7万名,较上年减少16.7%,占人口总数的5.4‱,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

  在吸毒人员管控方面,根据《禁毒法》和《戒毒条例》有关规定,我国现行的戒毒措施有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四种方式。司法实践中,具体采取何种戒毒措施,也会以教育、挽救和帮助吸毒成瘾人员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并根据不同吸毒成瘾人员在生理、心理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的差异性而决定。

  专业人士介绍,我国对吸毒行为的规制,遵循惩戒与矫治并重原则,核心目的在于遏制毒品滥用、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而非“终身标签化”。

  2011年开始实施的《戒毒条例》第七条明确: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事实上,执法机关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从未停止——公安机关的定期回访、检测机制,正是封存制度与安全保障的衔接点。

  还有网友担忧,吸毒记录封存会导致安全风险隐身、吸毒者从事高危职业等问题。“实际上,吸毒记录封存,不会削弱相关职业的准入监管。”专业人士指出,对于校车司机、教培从业者等行业岗位,均有“无吸毒记录”的准入要求,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查询”的法定情形。

封存是为了“重生”

  “违法记录封存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为了帮助曾受治安处罚的群体建立有序的社会复归通道。”站在社会治理角度,法律学者分析认为,这一制度是通过限制公开与常规查询的机制,平衡个人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吸毒记录封存制度的探索,背后是我国毒品治理成效的持续显现。2024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3.7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2万名,缴获毒品26.7吨。同时,针对新型毒品蔓延的趋势,管控措施也在不断升级。去年,我国新增列管新精神活性物质46种、麻精药品4种,深入推进依托咪酯“上头电子烟”专项打击整治,破获相关案件98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万名。

  数据充分表明,我国对毒品的全链条打击和常态化管控从未松懈,毒情形势整体向好的态势持续巩固。在此背景下,对毒品犯罪的严管重治与对吸毒人员管控的宽严相济,既守住了禁毒底线,又彰显了治理温度。

  个体的命运转折,更能印证制度包容的价值。据媒体报道,云南盈江的刀某因被错误登记为吸毒人员,在出行、住宿时常受警察盘问,日常工作生活也受到影响。历时15年,这条被错误登记的信息,才在当地检察院调查后得到纠正、删除。

  这起极端案例,折射出吸毒记录对个人命运的深远影响。专业人士坦言,即便没有犯罪记录,吸毒违法记录也可能导致当事人在就业、参军、子女入学等方面遭遇歧视,从而陷入“一次吸毒、终身受限”的困境。

  国家禁毒办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戒断三年未发现复吸人员达428.6万名,同比上升5.1%。这意味着,超过400万名曾经的吸毒人员,已成功戒除毒瘾,渴望回归正常社会生活。

  吸毒人员的“重生”,得益于我国戒毒康复体系的持续完善。从戒毒医疗到技能培训,从就业指导到社会救助——全方位的帮扶政策,为吸毒人员戒除毒瘾、融入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

  然而,现实中,他们面临的制度性壁垒仍不容忽视。“戒毒人员回归后的社交环境和失业问题,是造成复吸的主因。”上海一家戒毒康复中心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一些戒毒成功人员因吸毒记录,难以找到稳定工作,进而因生活无着,再次陷入毒品泥潭,形成“戒毒-失业-复吸”的恶性循环。

  吸毒记录封存制度的核心价值,正在于打破这一循环——通过限制记录的查询范围和使用场景,为戒断成功人员提供公平竞争、复归社会的机会,帮助他们获得“新生”,才能从源头防范违法犯罪风险。

  从国际经验来看,德国、日本等国均通过类似制度设计,帮助吸毒成瘾者回归社会,其复吸率显著低于未建立该制度的国家。

舆论风波中的法治共识

  “吸毒记录封存”政策引发的舆论撕裂,本质是安全需求、道德评判与法治理性的碰撞。舆论场中,争议焦点集中于“安全风险”“特权保护”“道德底线”等议题。

  其中,也掺杂被放大的情绪焦虑,以及人为制造的阶层对立议题。有人刻意模糊“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将吸毒记录封存曲解为“给吸毒者开绿灯”;更有声音将制度设计与“阶层特权”绑定,误导公众认为这是对“特定群体”的包庇,加剧舆论对立。

  而网上对全国人大代表朱征夫的攻击,正是这种情绪裹挟的具象表现。作为多次呼吁建立轻罪前科记录封存制度的推动者,朱征夫因与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的关联,成为持相反观点网友的集中攻击对象,更有传言宣称其“全家涉毒”,直指推动制度是“为家人铺路”。这些谣言既迎合了公众对“特权包庇”的焦虑,也为情绪宣泄提供靶子,导致大量非理性批评涌向朱征夫。

  然而,经权威媒体核实,这些说法均为无稽之谈:朱征夫并非武大教授,而是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其家人也从未涉毒,也无任何刑事处罚记录。

  朱征夫的遭遇反映出部分网络言论已脱离对制度本身的讨论,转向对推动者的人身攻击与动机揣测,而这恰恰是偏离理性探讨的危险陷阱。

  “现代法治的进步,正在于摆脱标签化惩戒的道德批评思维。”法律学者表示,吸毒等违法行为自然需要惩戒,“但惩戒的目的是矫治,而非毁灭”。他指出,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的本意,并不是否定错误,而是要给犯过错误、付出代价且改过自新的人,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这与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法理上一脉相承。

  当然,吸毒记录封存引发的舆情争议并不全然是坏事,实则折射出公众对安全与包容、惩戒与救赎的深层思考。换个角度看,一些网友表现出的道德焦虑和对立情绪,恰恰说明公众的法治认知与制度探索间的信息鸿沟仍然存在。

  “现代法治精神的树立,从来不是在极端情绪中选边站,而是在多元诉求中寻求平衡。”法律学者认为,面对“吸毒记录封存”引发的舆论争议,立法、司法及执法部门既要尊重网民基于安全关切、道德认知产生的情绪反馈,避免忽视公众合理诉求;更需要通过权威解读、法理科普等专业方式,厘清制度边界、澄清认知误区,引导舆论理性回归。

  就在不久前,胖东来给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工作岗位,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得到公众点赞。这份企业层面的包容,与制度层面的吸毒记录封存,有着异曲同工之处:无论是刑满释放人员,还是戒断成功的吸毒人员,他们都曾犯错,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永远失去了回归社会的资格。当制度给予包容、社会给予接纳,这些曾经的“过错者”才能真正放下过去,成为守法公民、社会建设者。

  从这个意义上说,吸毒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的探索,不仅是法治文明的进步,也是社会治理温度与智慧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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