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2 20:39:00 股吧网页版
广州农商行加速“减负”:甩卖百亿债权落定 出售江苏两村行
来源:南方都市报

  12月2日,据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披露,广州农商行挂牌出售其持有的苏州吴中珠江村镇银行、江苏启东珠江村镇银行所有股权,挂牌价合计约1.46亿元;财务数据显示,两家村镇银行2024年净利润分别为36.78万元、-2175.97万元。此前一天,该行公告,11月29日已完成向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售超百亿债权资产,总代价为122.5亿元。

  这一系列动作背后是广州农商行正通过剥离高风险资产、重组村镇银行体系等组合拳,力图缓解业绩下行压力、压降不良资产。在其省内的村行重组方案全部敲定后,两家江苏珠江村行的挂牌,也标志着广州农商行在省外的村镇银行进入实质性整合阶段。

  完成百亿债权出售,超80亿尾款分9年收回

  据广州农商行12月1日公告,本次出售给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产包总代价为122.5亿元。交易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买方已支付总价款的30%,即36.75亿元;剩余85.75亿元(占总价款的70%)将在2026年至2034年的每年12月20日前,分9期平均支付。

  对于分期付款,广州农商行在公告中提到,此次出售的资产主要为低效益资产,且转让价格以略高于账面价值出售,符合广州农商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如果采取一次性付款或更短周期的付款安排将导致该行需在价格方面给予更大的折扣。广州农商行同时强调,向买方出售不良资产的历史交易中,买方未发生过违约行为,也未出现过逾期支付该行任何款项的情形。

  上述出售计划早在2025年10月即由广州农商行董事会批准,并于11月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

  根据当时的公告,截至2025年6月末,此次出售资产的债权金额合计约189.28亿元,涉及本金约149.78亿元(账面价值121.32亿元)。这批资产近年来持续处于亏损状态,在2023年及2024年财政年度分别录得税后净亏损约3.81亿元和7.95亿元。

  从行业分布看,此次出售资产主要集中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以及批发和零售业。

图片

  广州农商行曾表示,上述出售事项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该行之一般性运营资金,出售资产转让后将有效降低该行不良贷款率和拨备计提额、提升效益水平。

  省外村行整合开启:甩卖两家江苏珠江村行

  2025年以来,广州农商行对旗下珠江村镇银行的整合明显提速。在省内,中山东凤、东莞黄江、兴宁三家珠江村镇银行已获批吸收合并为广州农商行分支机构;深圳坪山、鹤山两家的吸收合并议案亦获股东会通过,待监管批复,三水珠江村镇银行则通过向顺德农商行转让方式退出体系。

  广州农商行在2025年三季度工作会议中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加强对子公司穿透式管理,推动子公司减量提质。

  随着广东省内6家珠江村行重组方案全部敲定,广州农商行的营业版图也将重构,分支机构将开进深圳市、中山市、东莞市等多个地市,而广州农商行是否会通过吸收合并省外珠江村行进一步拓展服务网络亦引发外界猜想。据官方信息,广东省外还设有19家珠江村镇银行,分布在北京、辽宁、山东、河南、江苏、四川、湖南、江西等8省市。

  对广东省外的珠江村镇银行的处置,广州首先以剥离方式开启。12月2日,据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披露,广州农商行挂牌出售其持有的苏州吴中珠江村镇银行、江苏启东珠江村镇银行所有股权。其中,以底价1.03亿元出售苏州吴中珠江村镇银行7650万股(51%股权),以4247.85万元底价出售江苏启东珠江村镇银行5100万股(51%股权)。

图片

  公示信息显示,2024年,苏州吴中珠江村镇银行实现营收2929.59万元,净利润36.78万元,年末总资产为11.14亿元;江苏启东珠江村镇银行当年实现营收965.13万元,净亏损2175.97万元,年末总资产为7.07亿元。

  从广州农商行自身而言,2025年前三季度,该行实现营收110.2亿元,同比下降2.35%;净利润为17.22亿元,同比下降18.73%,营收、净利润延续了前两年的“双降”趋势。广州农商行董事长蔡建在该行2023年年报中曾明确表示“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实现盈利能力大提升”。

  在盈利能力持续弱化背景下,广州农商行近期密集的资产剥离动作,是短期“应急”?还是卸下历史包袱、优化资产配置,激活新动能的杠杆支点?这或许仍待该行后续资产质量改善与盈利复苏验证。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