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2日讯近期,信托业治理结构迎调整。在监管政策硬性要求与行业转型内在驱动下,多家信托公司推进首席合规官设立,同步裁撤监事会。业内人士指出,行业治理优化进入实质落地阶段。
首席合规官增设提速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11月3日核准宁宇担任山西信托首席合规官,该岗位首次现身该公司治理架构。监管批复显示,首席合规官独立负责合规管理,不得分管职责冲突部门。
近几个月内,多家信托机构密集布局首席合规官岗位。10月下旬,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核准羿锦峰担任华鑫信托首席合规官;云南监管局核准李峥担任云南信托首席合规官。7月,上海爱建信托已提前落地林恩焕首席合规官任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5月修订《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信托公司应当设立首席合规官,推动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记者注意到,新规要求2026年1月1日前所有信托公司完成首席合规官配置。目前距截止期不足60天,未设立机构需在年底前推进任职资格申请。上述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新增高管岗位成为行业从“通道业务”转向“合规经营”关键节点。
在资产管理信托严禁保本保收益、通道业务全面禁止背景下,首席合规官角色超越单纯合规职能。业内人士指出,过去信托业比拼渠道资源,现在竞争核心转向合规前提下的资产运作能力。首席合规官推动的合规标准化体系,正成为机构差异化竞争关键要素。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曾刚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信托业治理架构的‘加减法’,核心驱动力超越单一监管合规要求,本质是行业底层商业逻辑从‘规模竞赛’向‘合规比拼’转型的治理投射。‘加法’设立首席合规官,赋予合规风控最高决策层话语权,标志合规从‘后台支持’走向‘前台决策’。”
监事会裁撤
另外,记者发现,信托公司治理优化同步推进“减法”改革。11月,两家上市信托公司完成监事会取消流程。山东国信披露监管批复,自11月10日起正式取消监事会设置,原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9名原监事全部离任。建元信托于11月11日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批复,核准修订后公司章程生效,监事会同步撤销,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承接监督职能。
改革进程显示高效推进特征。建元信托7月30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至11月11日监管批复生效,全程仅3个半月。山东国信在11月17日集中披露关键进展,监管批复日期为11月10日。业内人士表示,两家机构为行业提供首批实操样本。
监管政策为改革提供明确路径。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明确国有独资公司可设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2025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新增条款规定“信托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监管标准未因结构调整降低。审计委员会负责人需为独立董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董事会非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表决需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构建多层次风险防控体系。
用益信托研究员喻智认为,中小型信托公司更倾向不再单独设立监事会。此举实现治理机制灵活优化,有效降低人员配置与管理运营成本。目前仅两家信托公司落地取消监事会,但行业预计后续更多机构跟进。
治理架构加减法
信托业治理架构“加减并举”呈现强协同性。首席合规官设立强化纵向专业防线,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优化横向决策监督,共同破解传统架构“合规被动”“监督低效”痛点。
信托业协会特约研究员周萍在接受中国网财经采访时指出:“业务逻辑倒逼管理升级。转型过程中,通过设立首席合规官,将合规要求嵌入产品设计、投资决策、运营管理全链条,强化事前防控。治理效率驱动结构精简。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监督职责,压缩治理层级、厘清权责边界,在保障监督有效性同时提升决策敏捷性。”
曾刚进一步阐释协同机制:“首席合规官构建纵向专业防线,审计委员会强化横向决策监督。二者合力打破传统架构中业务部门独大的局面,共同破解‘合规被动’顽疾,为高质量转型筑牢治理地基。”
制度供给支撑协同落地。新《公司法》及修订后《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为“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提供明确法律路径。周萍补充:“在此框架下,首席合规官聚焦合规风险识别与拦截,审计委员会专注财务与战略监督,通过清单化授权、流程化衔接,形成事前合规把关、事中独立制衡闭环机制。”
实操影响与风控重塑
首席合规官制度全面铺开深刻影响业务运营机制。在决策流程上,合规官“一票否决权”使项目立项、产品设计、交易结构等关键环节必须通过合规审核,倒逼业务部门从“先做再说”转向“合规前置”。在风控效率上,合规官直通董事会汇报通道能使风险信息快速传导,避免层级过滤导致预警迟滞。
曾刚分析:“这本质上是用短期决策效率的让渡,换取长期风险成本的降低。”首席合规官制度推动合规管理从后台审查升级为战略引领,在产品设计、投资决策环节行使合规否决权,倒逼业务流程重构并提升风险响应速度。
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后,“决策与监督一体化”风险需警惕。曾刚提出三点保障机制:“强化审计委员会独立性,确保外部董事占多数且具备专业背景;建立‘双线问责’机制,审计委员会向全体股东负责而非管理层;引入外部审计、监管检查等第三方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周萍强调避免监督弱化关键措施:“通过《权责清单》明确必审事项,如资金投向、关联交易。探索建立首席合规官与审计委员会的季度联席会议机制,确保监督职能不弱化、不形式化。”
架构落地面临协同衔接难点。曾刚指出:“难点主要集中在人员转换上——原监事会成员能否平滑过渡至审计委员会或合规体系,以及审计委员会能否真正摆脱‘内部人控制’,还需要配套激励约束机制和专业能力建设同步跟进。”周萍补充:“职能衔接空白与人员转型压力是短期难点,需通过制度化沟通机制化解。”对于未来信托业治理结构演进情况,中国网财经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