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按照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要求,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今起全面禁售。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塑料总质量、整车质量上限、北斗定位、脚踏骑行装置等作出了规定。
1日下午,记者在济南市槐荫区某电动自行车一条街看到,一些店铺里依然摆放着老国标电动自行车。某品牌一名店长透露,门店里摆放的都是老国标车,全部都已经上牌,登记在公司名下。“都是库存车,没来及卖出去的,可以直接过户给顾客。”该店长说。
在走访的四家品牌门店中,记者发现只有一家店面摆放了两辆“新国标”电动车。该店负责人称,新国标的车目前“没人买”,老国标车有很多,都在仓库里,已经上牌,可以采取过户的方式卖给个人,价格上没有优惠。
在另一品牌店里,记者发现,偌大的店面里只摆放了一排电动三轮车,三四辆两轮电动车。店老板介绍,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还没有到货。“你要是想买,可以看看旧国标的车。”店老板说。
随后店老板带记者来到室外,掀起了一块篷布。“这里面都是老国标的车,不能摆屋里,有检查的。”
记者注意到,11月29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违法违规线索的通告》,自2025年12月1日起,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同时对四类行为进行线索征集:
1.生产、销售无3C认证或使用旧版3C认证、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行为;
2.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装置、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行为;
3.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的行为;
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