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信托公司被罚。12月1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日前领到一张“双罚”罚单,公司被罚30万元的同时,相关人员合计被罚18万元。
从本次被罚所涉的违规事项来看,中航信托向不符合监管要求的项目提供融资。结合过往该公司向不符合规定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等违规情况,中航信托再度在资金流向问题上出现合规漏洞。过去几年间,中航信托还经历了业绩的骤降,2024年的财报至今未能对外发布,在2025年4月更是主动宣告,公司业务被建信信托、国投泰康信托“托管”。

中航信托被罚30万元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发布的公告,中航信托因向不符合监管要求的项目提供融资,被罚款30万元。与此同时,周祺、李鹏、刘娴被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18万元。
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信息显示,中航信托此前名为江西江南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商务部核准的外商投资企业,于2009年12月末重新登记开业,2010年12月完成更名。当前,公司注册资本64.66亿元,在管资产逾6000亿元、净资产近200亿元。中航信托股东方包括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投资控股”)和华侨银行,持股比例分别为84.42%与15.58%。
作为经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公司的资金流向是金融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在相关行业监管条例中,均有强调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通道类”业务,严禁资金投向国家明令禁止的领域。
例如,《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提到,信托公司不得将信托资金直接投资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禁止进行债权或者股权投资的行业和领域。
需要注意的是,本张罚单并非中航信托首次在资金流向问题上“踩雷”,2018年以来,中航信托频频遭罚,受罚原因包括向不符合规定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等。2024年5月,因为向不具备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发放贷款,中航信托被罚款40万元,时任公司总裁余萌对相关违规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不仅如此,2023年9月,针对中航信托及相关责任人,金融监管部门出具多张罚单。因向不符合规定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发放信托贷款贷后管理未尽职,中航信托被罚款90万元;因个人贷款“三查”不到位,中航信托被罚款50万元。公司多名相关责任人一并受罚。从罚单细节来看,监管对中航信托上述违规事项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在2020年9月,在三年后对外发布。
除了前述因为资金流向引发的处罚外,2021年5月,因未履行有效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金融监管部门对中航信托作出处罚决定:公司罚款100万元;肖隆安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韩鹏被警告。相关罚单同样是在三年后(2024年5月)对外公示。
中国金融智库特邀研究员余丰慧指出,中航信托收到的这张罚单揭示了公司在风险管理和合规控制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向不符合监管要求的项目提供融资,这不仅违反了金融行业的监管规定,也显示出公司在内部控制和业务流程上的漏洞。
经营业绩持续下滑
不仅是罚单暴露合规风险,2025年以来,中航信托经营风险也在持续暴露。2025年初,中航信托旗下多款信托产品陆续陷入兑付困局,随后中航信托更是进入“托管”状态。
2025年4月,中航信托发布公告称,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能,公司与建信信托、国投泰康信托签订了《委托服务协议》,聘请上述两家公司为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服务,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信托法律关系不因此而发生改变。委托服务自2025年4月18日开始,结束时间由双方协商。
在中航信托被“托管”前,中航投资控股母公司中航产融于2025年3月末主动宣布退市,成为业内首家退市的央企金控类上市公司。对于退市原因,中航产融在退市方案中提到,公司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5月27日,中航产融正式终止A股上市。
2025年6月,中航信托还因保交楼工作态度消极不作为,被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通报。
这些经营中的问题,更直接地展现在了中航信托的业绩上。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自2021年开始,中航信托营业收入、净利润双双下滑,且下滑力度逐年加大。中航信托官网披露的年报数据显示,2021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4.88亿元,净利润16.79亿元;2022年,中航信托营业总收入下滑至22.67亿元,同比减少25.96%,净利润锐减至8.18亿元,同比减少51.28%。
2023年中航信托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报告期内,中航信托营业总收入为12.38亿元,同比下滑45.39%;净利润降至8386.71万元,同比降幅接近90%。截至2023年末,中航信托管理的信托总资产为6356.5亿元,公司总资产203.97亿元。此外,时至今日,中航信托尚未披露2024年年报。
对于本次罚单所涉及的具体违规事项以及整改进度、被“托管”后的经营状态以及最新业绩表现,北京商报记者向中航信托方面进行采访,截至发稿,未收到公司回复。
余丰慧认为,处于“托管”状态下的中航信托,其日常运营由其他信托公司协助管理,这种安排虽然旨在稳定局势并恢复市场信心,但同时也反映了公司自身管理能力的削弱。“托管”状态下,公司的决策效率和灵活性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长远来看,可能需要通过彻底的内部改革和强化合规文化来重建信任。
另外,对于公司业绩骤降、年报延迟发布等问题,余丰慧表示,这些集中体现了中航信托在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以及信息披露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建议中航信托应立即着手进行全面审计,明确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经营表现。此外,公司还需要增强透明度,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披露信息,同时加强内部治理结构,确保各项业务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恢复市场的信任,走出当前的困境。
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指出,在“托管”状态下,中航信托原有业务中不合规的历史遗留问题仍在持续暴露,涉及前置风控机制形同虚设、“资金池”运作、贷后管理不力等严重问题,罚单也是表现之一。同时,公司业务转型步伐缓慢,未能有效摆脱传统融资类信托的依赖,导致业绩持续下滑,在公司目前已经面临较大经营困境的情况下,必须将遗留问题梳理解决后才能重新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