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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30 00:47:40 股吧网页版
记者观察|造纸行业高质量发展不容忽视 多方专家呼吁加严国家标准
来源:中国经营报

  近期,进口再生纸浆话题热度持续升温,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再生纸浆进口监管和标准修订。

  10月9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再生纸浆申报要求的公告》;10月17日,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进口再生纸浆监督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再生纸浆关键指标要求》,进一步规范进口再生纸浆监督监管。10月31日,《再生纸浆》国家标准修订计划获批准下达,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造纸标委会”)负责组织该标准修订;11月14日,造纸标委会召开《再生纸浆》国家标准修订研讨会,对《再生纸浆》国家标准的修订方案进行讨论。

  基于上述背景,针对目前进口再生纸浆存在的国家标准不完善、“洋垃圾”输入风险等问题,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11月29日在京主办“《再生纸浆》国家标准专家研讨会”,呼吁严格规范进口再生纸浆监督管理,坚决防范环境风险,推动造纸行业绿色、安全、高质量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生态。

  《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高桂林表示,造纸行业应坚持“生态优先、依法监管、企业主责、行业共治”原则,塑造负责任行业形象。坚决贯彻落实海关总署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进口再生纸浆监督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及相关要求,始终将国家生态安全置于首位,守护公众健康。

  资料显示,2020年11月,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全面禁止进口废塑料、废纸、废金属等“洋垃圾”。为解决国内造纸纤维原料短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实施了《再生纸浆》国家标准。海关总署在上述公告中明确要求,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申报进口再生纸浆时,应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生产再生纸浆使用的工艺方法,即“干法”或“湿法”。

  但据公开资料,2021年以来,全国已发生多起海关查验出疑似以再生纸浆名义进口固体废物并退运的案例。

  在研讨会上,国际木材科学院院士、南京林业大学教授金永灿介绍到,干法工艺仅通过机械粉碎处理原料,未经过水力洗涤等净化流程,污染物去除效果有限,且加工过程未经过净化、高温消毒杀菌干燥等工艺流程,通常含杂质超标,还存在细菌滋生问题。干法制浆缺乏科学依据,且生产过程存在火灾、爆炸的安全隐患,职业安全卫生措施无法保障。

  陕西科技大学教授王志杰表示,干法生产的过程中,没有办法去除杂质、灰分、塑料、胶黏物等有害物质,尤其是细小纤维,填料占比高、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和有机物增加等严重问题。

  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原副院长、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原主任史惠祥表示,现行标准未设置微生物检测指标,这样的标准设置,使得部分劣质原料得以轻易入关,给海关监管带来难度。

  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推动造纸行业高质量发展,与会专家在研讨会上达成《北京共识》。《北京共识》提出,严格执行进口再生纸浆硬性标准:无腐烂纸浆及异臭等感官性劣变;形状、颜色和材质基本一致;夹杂物含量≤0.50%;不混有放射性物质;不混有危险废物。建议《再生纸浆》国家标准修订时,注明干法生产、湿法生产的类型,并提高强度指标要求,以便对劣质纸浆进口严格监管。坚决遏制“洋垃圾”输入风险,坚决打击以“优质回收纸”为名行违规进口之实的行为,彻底堵截监管漏洞,让国家标准成为不可逾越的行业红线。

  《北京共识》呼吁国家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进口再生纸浆监督监管力度,持续完善监管体系、优化监管流程、提升监管效能,让修订后的《再生纸浆》国家标准真正成为守护产业安全与生态安全的“安全网”和“防火墙”。

  金永灿对记者表示,造纸行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基础原材料产业,应主动融入国家“双碳”战略布局,加快绿色技术创新与应用。造纸企业应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做遵纪守法、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合格企业公民。加大环保技术研发投入与应用力度,坚决摒弃落后低效、存在安全隐患的工艺技术。

  可以看到,近期密集出台的进口再生纸浆监管新政与标准修订,释放出国家坚决筑牢生态安全防线的明确信号。《北京共识》凝聚行业呼声,不容忽视。倡议严格执行夹杂物≤0.50%、标注工艺类型等硬性标准,让国家标准成为不可逾越的行业红线。造纸行业亟需摒弃落后工艺,加大绿色技术研发,主动融入“双碳”战略。造纸行业只有构筑起坚实的生态安全屏障,才能行将远之;唯有坚守“生态优先”原则,方能推动产业实现绿色、安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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