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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30 00:46:19 股吧网页版
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再引热议 法治进步需要共识捍卫
来源:南方都市报

  围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条款,日前社交平台出现一番热议,有网友将相关制度的实施解读为对吸毒者等“某些特殊群体的一种保护”。

  6月27日,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历经两年时间讨论、修改,终于通过严谨的国家立法程序得以“更新版本”。而在法律文本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伊始,各界对法案亮点的归纳就包括有正当防卫条款的引入和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的确立等多项。

  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的全面确立,经历了从法律草案一审版本的仅限于未成年人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到制度得以确立时的治安违法案件全覆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在关于修改的情况说明时亦明确,该项目修改是对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2024年7月,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2025年11月,最高法咨询委员会已公开发布《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调研报告》,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开展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试点。

  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制行为的最大特点,就在于行为的非罪性,在轻微犯罪记录的封存制度探索已提上试点日程的背景中,比轻微犯罪更轻的治安违法行为,其违法记录的封存俨然已经箭在弦上。

  传统认知层面或许依然存在违法与犯罪不分的情况,但国家制度环节中,严格界定罪与非罪,审慎把握国家法律评价对普通公民个人的影响,相关进展值得肯定。至于此番有观点将吸毒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予以无限扩大、上纲上线,进而质疑整个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的落地,则是基于对封存制度本身的一种误读。

  必须重申,封存不是销毁,封存也不代表不能依法查询。所有治安违法记录均存放于办案机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都在法律的但书条款之中。而且,网络言论以吸毒为指代的各种涉毒类犯罪,事实上从来不在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覆盖的范畴内,其中有非常明确的罪与非罪界限。国家立法已经对涉毒行为区分罪与非罪,就是对社会公众认知的一种明确指引。网友讨论涉毒治安违法行为记录的封存与否,更多是对相关行为罪与非罪问题的认知偏差。

  更何况,前科记录本身是国家有关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一种客观记载,是否允许被查询(以及因此给出负面评价)不应当成为一种可能比法律责任更严重的附随后果,更不能通过查询给已经受到法律追究的公民以额外的处罚。数据显示,2019—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4035万件,平均每年807万起。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在内的多项行政处罚,哪怕一次警告就影响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全生命周期的后续所有社会活动,这种过罚不匹配也明显与行政法治的比例原则和人权保护原则相悖。

  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的出台及落地,从被视为国家法治进步的积极表现到让一部分网友疑虑重重,公共领域的这种观念变迁,可能更多源于对实践层面的某种忧虑与误解。作为一种讨论大可继续进行,但其中对于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的误读需要及时澄清,以凝聚更多共识。毕竟,归根到底,国家法治的每一次进步,都需要社会共识的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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