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宋薇萍严曦梦
11月28日,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先行启动区顺利通过海关总署牵头的国家十部委联合验收,标志着这一全国首创,集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区和口岸限定区域政策于一体的国际商务合作区即将实际运作,为我国深入推进高水平改革开放注入新动能。
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简称“国际商务合作区”)于2024年2月经国务院批复设立,规划面积约0.88平方公里,以G1503快速路为界分为两个区块,其中东侧区域为先行启动区,规划面积约0.44平方公里,其中围网面积0.43平方公里。
作为国际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国际商务合作区以促进国际商务交流为目标,在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区和口岸限定区域管理制度基础上,叠加特定封闭区域人员跨境流动便利化政策措施和商务服务功能,把“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制度从货物向自然人拓展,着力打造便利国际商务交流的新平台、服务资源要素汇聚的新载体、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节点。
接下来,国际商务合作区将以此次验收为新起点,充分发挥上海对外开放优势,依托国际航空枢纽条件,用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统筹做好制度创新、功能培育、资源配置、服务保障的大文章,全力打造国际开放枢纽门户新标杆,为深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为国家试制度、测压力、探新路,自2024年2月国务院批复《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以来,国际商务合作区围绕《总体方案》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积极推进制度、管理、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其中,上海市政府已发布《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办法》,从人员管理、货物和行李物品管理、配套服务等多方面提出创新举措,打造制度型开放的新案例。其中明确,境外人员在国际商务合作区内开展商务活动可以停留30天,因合理事由可按照规定申请延长期限。
上海海关围绕《总体方案》,通过数字赋能、流程再造、制度重塑,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商务合作区建设,已全面建成高标准海关监管设施、智能化卡口系统、信息化管理平台等基础设施。今年7月,海关总署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监管暂行办法》,将“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制度从货物监管领域拓展至自然人,为国内特殊区域人员跨境便利流动提供政策保障。同时,海关聚焦“人、物、货、车、企”五大监管对象,强化科技赋能,创新构建“智慧码作业中心”模式,用数据打通业务流、单证流、决策流、执行流,建立了高效能、低干预的监管模式,以“有求必应”的温度和“无事不扰”的尺度,不断增强商务合作区发展动能。
国家移民管理局已发布《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通行管理规定(暂行)》,为保障中外人员自由交流交往提供制度支撑。目前,先行启动区封闭设施及与浦东国际机场联接通道已建设完成,该区域可实现封闭式管理。同时,境外人员国际侧联检区、境内人员国内侧进出区通道等分类管理设施也已建成。
上海方面表示,建设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是上海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开放型经济能级的标志性举措。上海要抓住窗口期,通过演练测试不断总结提升、优化调整,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要紧扣功能定位,聚焦重点产业和企业所需,加紧谋划和推出一批具有显示度和影响力的标志性活动。围绕国际商务、会展、培训以及科技交流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打磨细节、优化流程、完善配套,提升综合服务、专业服务能级,让更多国际人员在这里留得住、待得好,发现更多合作机会、更好实现发展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