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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9 03:30:30 股吧网页版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执法指南 严肃查处商业银行违规收费行为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陈芳黄坤

  市场监管总局11月28日修订印发新版《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下称《执法指南》),以34条新规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商业银行收费检查提供了清晰的、统一的指引,同时明确了商业银行违规收费行为具体表现,表明了严肃查处商业银行违规收费行为的监管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执法指南》对商业银行银团贷款、贷款承诺、电子银行、融资顾问等方面的违规收费行为认定进行细化,新增不得虚构银团贷款违规收费、不得在收取贷款利息的情况下违规收取承诺费、不得强制开具保函收取手续费等禁止性违规收费行为。

  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称,《执法指南》通过细化违规收费认定标准压实了银行主体责任,此举能有效遏制隐性收费与转嫁成本行为,提升收费透明度与公平性,有助于降低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执法指南》明确,商业银行应当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合理确定市场调节价领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项目和标准由《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及有关定价文件确定。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各商业银行总行依据相关规定设定。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价目表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对象和内容。

  《执法指南》指出,商业银行收费行为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息费分离、质价相符的原则。其中息费分离,是指商业银行应当严格区分收息与收费业务,不以“息转费”的形式虚增中间业务收入,不将利息或者投资收益转化为收费。

  对于商业银行设立新的市场调节价收费项目,或者提高市场调节价的收费标准,《执法指南》明确,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前三个月进行公示。阶段性优惠措施无法及时在价目表中体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客户公示,并明确标注优惠措施的生效和终止日期。

  《执法指南》提到:在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中,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等行为均被认定为违规;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在价目表外自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超出价目表规定、收费对象与价目表规定不符等行为也均为违规。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价格监管责任,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不越位、不缺位,严肃查处商业银行违规收费行为。同时,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对查实的违规收费问题严格依法处理。

  对涉及小微企业减免的相关收费,《执法指南》要求,商业银行应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通过系统机控、企业声明、第三方数据等方式核对企业划型,应确保减免政策落实到位。对未予减免的有关收费,有关客户在投诉举报过程中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管执法过程中提出异议的,商业银行应出具不予减免收费的佐证材料。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指南》的修订,有效回应了企业规范商业银行收费、降低融资成本的诉求,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保障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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