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婚假由5天延长到20天 生育假最高延长至120天
来源:界面新闻
据“四川人大”公众号消息,11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完善婚假。依法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二十日,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五日。
(二)延长生育假。符合规定的夫妻,延长女方生育假九十日;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女方,经申请同意还可再延长生育假三十日。
(三)延长男方护理假。将男方护理假由二十日延长至三十日,方便男方照护妻儿,共担责任。
(四)完善婚育假期规定。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享受十个工作日育儿假。婚假、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五)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合理的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
(六)完善婚育假期落实保障机制。用人单位不落实规定假期的,有关机关责令改正。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