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10项违法违规行为 贵州福泉农商银行领超百万元罚单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报中证网讯(记者陈露)中国人民银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分行11月26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因未按规定报送账户开立、撤销等资料;违反特约商户资金结算管理规定;相关人员不具备反假专业能力;在用现金机具鉴别能力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未按规定收缴假币;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贵州福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警告并罚款140.18万元。
此外,相关责任人谭某、彭某、姚某林、袁某黎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2.6万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