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买货基,周末躺赚收益”。这个曾被部分投资者视为“理财技巧”的操作,实则是机构利用资金在途时间差实施的“四进三出”灰色套利游戏,如今随着监管新规出台而走向终结。
第一财经从业内获悉,监管近期发出的最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从申购、赎回、宣传三大维度,对资金在途套利、流动性错配等行业乱象,尤其是“货币基金增强”套利模式进行精准打击。
新规明确提出,申购资金必须在确认日当天完成划转,彻底封杀了利用T+2时间差进行“货币基金增强”的操作空间;同时规范赎回环节,严禁过度追求到账效率和渠道差异化到账;宣传端禁止使用“实时到账”等误导宣传等。
据悉,新规已从11月24日起实施,不合规产品需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14万亿元场外货币基金市场迎来全面规范,这场围绕资金交收效率与公平的新规从源头上强化投资者资金安全保护,推动机构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
告别“灰色增强”
最新机构监管情况通报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加大技术系统建设投入,切实提高基金申购资金交收效率,缩短申购资金在途时间。其中,最受关注的突破,在于对场外货币市场基金申购资金交收环节的精细化管控。
文件明确划定了两大关键时间节点,如基金管理人需在基金份额确认日10:00前,将确认数据和资金清算数据发送至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则需在当日16:00前,将确认成功的申购资金在扣除手续费后划转至基金注册登记账户,后续由注册登记机构及时划转至基金财产托管账户。
“这一规定从制度层面彻底消除了‘货币基金增强’的套利空间。”华北某基金公司代销部门人士向第一财经透露,以往部分销售渠道利用资金在途时间差,通过沉淀资金、延迟划付等方式,为部分投资者提供“超常规”收益,形成所谓的“增强”效应。
所谓的货币基金增强模式如何展开?据业内人士介绍,是指客户资金在享受货币基金收益的基础上,由合作机构(主要是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再补贴部分收益,使得客户整体收益高于货币基金。此类“增强”方案常见于银行、理财子、保险资管等机构客户。
“此类套利的基础,在于利用申购资金交收的时间差。”某银行系公募产品部负责人向第一财经拆解了其套利逻辑,通常基金公司在T+1日确认份额并开始计算收益,但资金实际划转至基金托管账户的时间为T+2日。
“利用这一机制,部分机构衍生出‘四进三出’的套利操作。”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投资者在周四申购,因T+2日恰逢周末非工作日,销售机构实际需至下周一才将申购资金划付至基金公司账户。
“这就相当于投资者周五、周六、周日这三天,明明钱还没真正到基金账户,却已经开始拿货基收益了。而代销机构则因资金在账上沉淀数日,亦可获得相应活期存款利息,他们就把这笔利息部分甚至全额补贴进去作为‘增强收益’。”该产品部负责人说,这样一来,投资者会额外多获取3天收益,反复操作可形成可观套利空间,并摊薄原持有人的实际收益。
“有些代销机构之前可能会利用这种漏洞,刻意引导大额资金在周四去申购。”前述代销业务负责人说,新规通过“当日划付”要求,使“增强”策略赖以生存的“时间差”消失,避免了原持有人收益被摊薄。
事实上,行业早已对这类套利有所警觉。据第一财经从业内多方核实,多家基金公司已通过主动限购提前设防。如华北某小型公募,名下货币基金每逢周四即大额限购,次日恢复;某银行系公募亦将周四单日申购额度收紧至5万元,周五放宽至50万元。
“这些限购措施主要是防止大资金周末套利摊薄持有人收益,一般不影响个人投资者。”有相关操作的基金公司人士对第一财经说,部分代销机构甚至将机构资金分拆为多个小额申购,因此基金公司会将限购额度设定在数万元水平,“这是业内比较常规的做法”。
类似机制在假期前同样存在。“每逢节假日,常有货币基金暂停或限额申购,就是避免节前大量申购资金涌入,来不及划入基金托管账户进行投资配置,导致原持有人的收益被摊薄。”一位中大型公募人士表示,大部分货币基金会在节假日前的第2个工作日暂停申购,或者限制大额资金的申购。
狙击“内卷式”竞争
此次新规并非仅聚焦申购端,更从赎回端效率、宣传营销规范、实施落地等多维度构建管控体系,全方位防范市场风险。
在赎回资金划付方面,通报内容对划付效率与安全性亦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基金管理人强化基金产品流动性风险管控,根据产品投资运作特点、基础市场流动性、组合资产变现能力等情况,需“审慎确定基金赎回资金交收时间”,不得过度追求赎回资金到账效率。
针对此前行业存在的渠道差异化对待问题,通报内容特别强调“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明确同一基金产品不得因销售渠道差异设置不同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除货币基金、同业存单基金外,其他类型基金的赎回资金划转至销售机构账户的时间,不得早于赎回申请确认日的次一交易日,以避免不合理资产变现对基金运作造成干扰。
宣传营销端的“去内卷化”同样是新规重点。通报内容重申,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需坚守资金交收安全底线,杜绝“重营销、轻风控”倾向,严禁以“实时到账”“极速赎回”等不实表述误导投资者。除货币基金互联网销售等监管明确允许的情形外,各类宣传材料不得使用相关敏感词汇,以遏制“内卷式”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第一财经从业内了解到,为提升客户体验,很多销售机构支持快速赎回货币基金的业务,即提出赎回申请的当天,资金就能到账,常见于“快速赎回”或“即时到账”的宣传中。
“过去互联网渠道为争夺流量,常通过垫资实现‘T+0极速赎回’,看似提升了用户体验,实则累积了巨大流动性错配风险。”深圳某公募人士说,新规通过规范交收时序和公平性,大幅压缩了销售机构在赎回环节的操作空间,为行业流动性管理划定了安全边界。
根据安排,新规自11月24日起实施。对于现有产品中销售结算资金交收时间不符合要求的,相关机构需在6个月内完成调整,并做好投资者解释工作。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持续跟踪监管要求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对损害投资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新规的严格管控,与货币基金的行业地位密切相关。作为现金管理类普惠金融产品,货币基金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成本低等特点,成为公募基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于广大居民的日常理财需求。与此同时,部分货币市场基金产品规模较大、持有人数量较多,有必要实施更为审慎的监管要求。
Wind数据统计,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场外货币市场基金共有350只(仅计算初始基金,不同份额合并计算),合计总规模已突破14万亿元。新规的落地预计将对相关机构的业务模式与盈利结构带来深远影响。
今年以来,政策层面已多次释放对货币基金加强规范引导的信号。9月,证监会就在《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25%调降至0.15%/年,相关措施同样涉及规模达数万亿元的产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