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曝光的一起支架球囊行贿案备受关注,引发公众对医生收取回扣、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等话题的讨论。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信息,2025年7月,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海某科贸商行、马某犯单位行贿案。经审理查明,上海某科贸商行及其实际控制人马某,在销售医用耗材时,给予时任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副院长李某军、东院区心血管内一科主任王某乙、东院区心血管内二科主任吴某利以现金回扣,共计人民币1403.33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上海某科贸商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被告人马某作为上海某科贸商行实际控制人,对单位实施行贿负有直接责任,应以单位行贿罪论处。
随着我国心血管病患病人口数持续增加,冠脉介入治疗手段不断普及,目前每年约有120万台心脏支架植入手术,球囊的市场规模也在稳步扩大。国家医保局指出,相关案件暴露出的价格虚高空间依旧存在,如不加以处置,虚高价格将持续侵害患者和医保基金合法权益。
医药购销行贿本质上是通过给予不正当利益买断处方权,干扰正常诊疗秩序,使得医药产品销售从实际临床价值转向高返点和高回扣。近年来,医疗器械行贿受贿案件并不鲜见,“关键少数”依据职务之便,为企业提供帮助并收受财务贿赂。
当前,国家医保局深入开展医用耗材集采、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等工作,已有效挤压医用耗材价格水分。未来,还应如何全链条发力,堵住监管漏洞,遏制隐蔽性行贿与违规操作?
今年8月,中国判决文书网公布的一起一审判决书,揭开了一则企业及其实控人行贿医生千万元的大案。不过,目前该判决书已无法查询。
根据国家医保局近日曝光的上述案件,上海某科贸商行及其实际控制人马某,为推动某品牌的支架、球囊在医院相关科室的持续使用,向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3名核心医护管理人员持续输送利益。其中,支架每条回扣5000元,球囊每条回扣800元。
通过上述利益输送方式,多年来马某累计行贿金额达1403.33万元:其中,向医院副院长李某军行贿人民币674.34万元,向东院区心血管内一科主任王某乙行贿人民币66.44万元,向东院区心血管内二科主任吴某利行贿人民币662.55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上海某科贸商行及马某的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最终依法作出判决:上海某科贸商行犯单位行贿罪,单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已缴纳);马某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已缴纳);马某退缴的违法所得200.28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国家医保局指出,已于2020年建立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对法院判决、有关部门查处的医药购销行贿、带金销售等问题突出的企业开展失信评级,并采取限制挂网、配送等约束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从网上流传的中国判决文书网公布的版本看,本案受贿行贿主要集中在2013年至2020年。彼时,心脏支架每条上万元。高值耗材价格虚高、回扣乱象突出,这正是国家启动医用耗材集采的重要背景。
2020年末,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率先聚焦心脏支架,首次开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将产品均价从1.3万元降至中位价700元左右,实现价格大幅跳水。2022年集采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顺利推进,中选企业从8家扩至10家,基本覆盖国内外主流产品。
球囊也通过集采实现价格大幅下降。比如,2021年,江苏省医保局牵头组建12省际联盟开展药物球囊带量采购,中选均价约6300元,平均降幅70%。
关于集采产品的临床使用情况,国家医保局公布上述案例时,一个高赞留言指出,临床使用时,医疗机构没有优先使用集采产品。临床医生往往传导给病人的信息是:太便宜了,不敢用。所以,国家集采的降价红利惠及不到患者身上,看病贵的问题还是解决不了。
不过,江苏某三甲医院外科医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我们基本都是以集采中选产品为主,集采产品用完再用其他产品。其实集采中选产品也基本覆盖了平时临床较常使用的品牌。”
从受贿一方看,医院“关键少数”受贿屡有发生。11月26日,中纪委网站发布《三堂会审丨受贿并对抗组织审查如何认定》一文,其中提及2014年至2021年,于某某利用担任某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器械销售、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或索要财物共计734万元人民币。
为遏制相关腐败行为,今年9月,中纪委网站发文指出,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将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以及药品、高值耗材、医用设备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行风及腐败案件。
与此同时,国家医保局也在通过集采挤压医用耗材产品水分。目前,第六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正稳步开展,采购范围涵盖药物涂层球囊、泌尿介入两大类。而在以往五批集采中,冠脉支架、人工关节、脊柱类耗材、人工晶体等多个品类被覆盖其中。
值得强调的是,集采之后要关注更为隐蔽的行贿受贿行为。中纪委网站今年7月发布的《以案明纪释法 | 医药产品采购中收受销售方财物构成何罪》提及了一起案例,2020年至2022年,张某某作为某医院骨科主任,一方面,在上报耗材预采购量时,选择某品牌骨科耗材作为报量品牌之一,并提高了相关报量;另一方面,要求所在科室医生积极完成该耗材的带量任务。
在此过程中,张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并收受287万元财物,构成受贿罪。
在集采的背景下,又应该如何进一步遏制医用耗材的行贿受贿?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原副研究员仲崇明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一是盘整现状与问题,看清楚总的作战地图。前期已经集采的耗材品种实际运行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遗留问题和次生风险;目前尚未集采的耗材品种又是何种局面,隐含哪些突出隐患,都要逐一摸透。
二是针对这些现状与问题,有些品种适合被集采扩围,但启动周期较长,能不能找到当下更有效的替代举措?关键是找准七寸下手。比如局部探索医院联盟限价、议价,又如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标准的落地执行,用多元手段补位。
三是从行业内各企业的公司治理入手来倒逼合规,不管实际案件中谁是第一责任人,要避免类似行贿反复发生,就需要让公司治理真正发挥作用,甚至对重点监控的细分领域,推行自查自纠。
四是坚持疏堵结合,对为什么类似问题比较严峻且容易死灰复燃,是否要反思医疗医药阳光合作存在机制堵点,需要继续从学理、法理、机理层面做疏导改革,让机制更顺畅、更具约束力。
五是用好统一大市场的趋势与冲击力量。在此背景下,多做类似区域联盟采购、配送的整合性、开放型试点,追求“大就要有大的样子”、高合规运行。遏制医用耗材行贿,行百里者半九十,只要局面不继续恶化,就是拐点。
总而言之,要想遏制医用耗材领域的行贿受贿,就需要在集采的背景下,全链条发力,强化信用评价、紧盯“关键少数”、完善公司治理与阳光采购机制,让降价红利真正惠及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