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广东省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企业开展产业链整合兼并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鼓励各地完善企业上市综合服务平台,健全梯度培育机制,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等企业到创业板、科创板等上市,支持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上市融资,支持港股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此前6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近年来,我国企业出海加速,出于上市成本考虑,A股上市公司赴港二次上市是当前主流模式,即“A+H”模式。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已在港上市的中国企业,注册地大多在境外,采用红筹架构,这些企业要想“回A”,主要操作是先完成私有化再重新申报A股上市,或分拆子公司在A股上市,或CDR模式(中国存托凭证)回A。
直至2019年,随着科创板开板,注册制改革拉开序幕,境外红筹企业在A股二次上市才迎来突破。目前红筹企业在A股二次上市的案例,主要集中在上交所,如中国移动、中芯国际、九号公司(CDR模式)、华润微等龙头企业。截至目前,红筹企业回归深交所尚未破冰。
业内人士认为,支持在港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交所上市,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在港上市企业实现“H+A”两地上市,从而进一步丰富企业融资模式,改变过重倚赖“A+H”的模式。
据了解,在港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回A主要分两种:一类是在港交所上市且在境内注册的企业,可以直接在深交所二次上市;另一类是非境内注册的在港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可以在深交所发行上市存托凭证(CDR模式)。
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截至11月27日,注册地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港股上市公司268家,其中深圳企业134家,总市值合计13.32万亿港元。其中,采用境内实体上市的企业有57家,大部分企业都采用了红筹架构。总市值最高的是腾讯控股,总市值约5.67万亿港元。
那么,在港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中,谁将饮“头啖汤”?
根据深交所红筹企业回A条件,已在港上市的红筹企业在深市主板二次上市的标准为: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市值200亿元以上,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截至11月27日,剔除A+H上市公司,满足市值超过2000亿元的企业2家,分别为腾讯控股和腾讯音乐;而满足市值200亿元以上要求的企业20家,占在港上市大湾区企业的8%。典型企业包括小鹏汽车-W、思摩尔国际、华润电力、比亚迪电子、优必选、晶泰控股、金蝶国际、中国燃气、名创优品、小马智行-W、高伟电子、华润饮料等。
创业板对于红筹企业上市的要求,主要针对“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其标准主要有两条:一是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二是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广东省内的红筹企业中,剔除A+H上市公司,市值超过100亿元的47家,占在港上市大湾区企业的17%;市值在50亿元至100亿元之间,且2024年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的有17家,占在港上市大湾区企业的6%。由此可见,符合创业板回A条件的在港上市的大湾区企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