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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7 01:12:50 股吧网页版
不得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入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施行五年四度修法
来源:上观新闻

  《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施行五年迎来四度修法。新修改的《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今天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增条款积极回应了保护中小企业权益、规范专项检查等企业呼声较高的痛点。特别是,明确不得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成为护航市场活力的鲜明信号。

  “在全国率先坚持对营商环境领域立法进行常态化修订,是上海持续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的特色举措。”市发改委副主任陈彦峰表示。修法还有另一个形象的称呼——“打补丁”。一部法规从酝酿、调研、论证、起草到通过,短则一两年,长则三五年。尤其是涉及领域较广、主体较多的综合性法规,更要及时查漏、补遗、填空。

  涉企检查,是企业感受营商环境的“晴雨表”。此前,上海创新推出“检查码”制度,有效统筹规范执法行为。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本市累计发送“检查码”57.6万个,检查量同比下降超40%,跨部门联合检查比重提升至10%以上。

  但调研中,仍有不少企业反馈,部分执法检查打乱了日常经营的计划安排。为此,新修改的《条例》在“检查码”基础上再进一步,明确了专项检查应提前备案,并在相关计划制定后一个月内向社会公布。针对紧急情况,应当及时修改检查计划并备案。

  无论是提前公开或是备案,其指向的都是“透明公开”。“一方面,尽可能少干扰企业;另一方面,围绕事关城市安全、人民健康的事项,该检查还是要检查。”陈彦峰解释,立法初衷是让各部门减少检查次数、提升检查质效。

  梳理新修改的《条例》,不难发现,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也在向中小企业倾斜。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汽车等领域账期过长问题,新修改的《条例》不仅明确不得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更进一步细化为“大型企业等经营主体不得滥用自身资金、技术、交易渠道、行业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势地位,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明显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法规中明确点出账款延期的理由、形式,让中小企业遇到问题申诉时更有依据、抓手。

  “此次修法还着眼国家所需和上海所能,立足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更好为国家试制度、探新路。”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常江解释,对标世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关于电力、水等公共服务设施接入效率的要求,新修改的《条例》还对市政公用管线和地下管线建设、土地储备信息告知、土地储备资金拨付等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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