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1月26日讯(记者陈晓娟)又有两家险企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获批。
日前,国寿养老首席合规官马征和太保寿险首席合规官陈英杰任职资格先后获监管核准。记者不完全统计,自去年底《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发布后,年内至少有13家险企敲定首席合规官。
业内专家指出,险企密集配齐首席合规官,既有政策要求的导向,也反映了行业合规治理需求的升级,推动险企提升整体的合规治理水平,增强内部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进一步提升公司风险管控能力。
但从现实层面来看,当前部分险企的首席合规官仍然面临独立性不足的挑战,能否真正发挥作用,也取决于险企能否从制度设计、管理结构、企业文化等方面为合规官独立履职提供保障,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层是否真正接受“先算合规账,再谈增长率”。
年内至少13家险企敲定首席合规官
日前,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两则任职资格批复文件:一是《关于马征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的批复》,核准马征担任国寿养老首席合规官;二是《关于陈英杰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的批复》,核准陈英杰出任太保寿险首席合规官。相应公司官网信息已更新。
据国寿养老官网,马征现任国寿养老党委委员、副总裁、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其深耕中国人寿集团体系内的合规与风控领域,曾任国寿资产首席风险管理执行官、合规负责人。
陈英杰现任太保寿险首席合规官、首席风险官。陈英杰在太保体系任职多年,曾任太保产险辽宁分公司副总经理、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太保集团副总审计师,太保产险公司审计责任人等职务。
为提高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能力,去年12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其中提及,金融机构应当在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原则上应当在省级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设立合规官。充分发挥首席合规官、合规官在合规管理体系中上下传导、左右协调、内外沟通的核心功能,统筹推进合规管理工作。《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前期,金融机构按照监管要求设置了合规总监、合规负责人、首席合规官等岗位,但具体职责不够明确具体,难以满足合规管理的独立性要求。为此,《办法》顺应合规管理实际,并借鉴国际良好做法,统一相关岗位名称,明确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的岗位设置和职责,统筹推进合规管理工作。
蓝鲸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年内至少有13家险企首席合规官履新,包括人保养老、中国平安、中英人寿、复星保德信人寿、都邦财险、华泰保险、瑞士再保险北京分公司、长生人寿、凯本财险(中国)、东吴财险、中国铁路财险,以及国寿养老和太保寿险。

(图片来源:蓝鲸新闻记者制表)
记者注意到,在履新首席合规官职务的机构高管中,有部分是此前机构的合规负责人,如人保养老首席合规官张海波、华泰保险首席合规官吕通云等,完成了岗位身份的转换。
按照监管导向,机构合规的核心要义是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规范,不触“底线”、不碰“红线”,这就要求合规管理具备相应的严肃性和独立性。在汇报机制上,机构首席合规官是高级管理人员,接受机构董事长和行长(总经理)直接领导,向董事会负责。
险企合规管理将从“事后纠错”转向“前置问责”
险企密集配齐首席合规官,既是响应政策要求,也是行业合规治理升级的主动选择。
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教授朱俊生在接受蓝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政策上,首席合规官的设立是监管对金融机构合规管理的正式要求,目的是强化合规管理体系,确保保险行业的稳定发展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对险企而言,此举能更有效地推动合规文化在企业内部的落实。从行业自身发展需求来看,随着保险市场的日益复杂,险企对风险的防控、合规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进行专业化、系统化提升,因此配齐首席合规官也是公司主动应对内外部挑战的战略选择。
需注意的是,从年内首席合规官履新的险企名单来看,主要是保险集团及旗下子公司,以及央国企、外资背景的险企,这是否反映了不同类型险企在公司治理成熟度上的差异?
朱俊生指出,大型保险集团和央国企、外资背景的险企通常具有更完善的治理架构和较高的合规管理要求,对于监管政策的响应速度更快。此外,作为行业中的领导者,头部险企需要通过加强合规管理来提升自身的品牌信誉和市场竞争力,“相比之下,中小型险企可能在治理结构和资源配备上相对薄弱,合规管理的推进速度较慢,但随着合规要求的普遍加强,未来也会逐步完善其合规体系。”
全联并购公会信用管理委员会专家安光勇指出,首席合规官就位后,险企合规管理将从“事后纠错”转向“前置问责”,短期流程略繁、长期更稳。“短期流程会更重,业务感受为‘审批变慢’。但中长期能显著降低大额罚单、投资踩雷、声誉风险等尾部事件,对在悲观宏观预期下维护机构信用尤为重要。”
需关注的是,从现实层面来看,当前部分险企的首席合规官仍然面临独立性不足的挑战。朱俊生认为,阻力有三:一是易受高层或其他部门的权力制衡,可能影响其独立判断和决策的能力;二是合规管控要求与业务部门的业绩增长诉求可能存在冲突,易面临阻力;三是部分险企合规岗位设置与其他部门职责重叠,影响合规工作的独立性。“要保障首席合规官的独立性,险企需要从制度设计、管理结构、企业文化等方面入手,确保合规官能够在不受外部干扰的情况下,独立行使职能,并能够对高层领导提出及时、有效的合规建议。”
安光勇表示,制度架构已经搭好,难点在于首席合规官的实质独立,而非名义独立。整体来看,接下来能否真正发挥首席合规官作用,关键取决于董事会是否愿意给足提名权、问责权和资源支持,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层是否真正接受“先算合规账,再谈增长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