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若干措施 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
来源:央视新闻
记者从11月26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日前,《上海市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正式印发,从支持研发创新、深化国家改革试点、提升审评审批质效、扩大高水平开放合作、构建全生命周期监管、强化监管能力建设6方面,提出22条举措。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若干措施》一方面积极承接好国家改革试点,主动做好地方事权范围改革;另一方面,针对上海生物医药新技术、新企业“两多”的特点,强化对企业的前置服务,推动监管从事后管控向跨前服务、提前指导转变。
《若干措施》明确的承接国家改革试点任务包括:争取境外生产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和仿制药立卷审查试点,加快首仿品种上市;遴选符合条件的品种开展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推进重大外资项目跨境分段生产试点,并提供通关便利;鼓励医疗机构加快开展自行研制使用体外诊断试剂试点工作等。
上海主动创新改革举措包括:开展药品连续制造试点,推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可共享实验室等;完善已上市药品变更流程及指南;开展化学药品等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支持医疗器械产业聚集度高的园区内共享共用检验检测、工艺用水用气等设施设备,打造专业化园区;支持医药第三方物流企业跨省设置仓库等。
《若干措施》也在推进审评审批提质增效、发挥部门协同机制、实施全链条服务创新方面推出相应改革内容,提出包括缩短符合条件的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时限、缩短季节性流感疫苗的批签发时限、压缩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平均周期;优化临床急危重症抢救不可替代新药的入院流程等。《若干措施》也提出协同建立集采药品疗效反馈收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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